“内蒙羔羊”竟是羊肉混猪肉 标签不符规定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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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蜇网12月3日电(ymg记者王宏云图片报道)从本月开始,烟台市对市场上的羊肉进行了集中检查 昨天,记者跟随市食品药品检查支队执法人员对超市和火锅餐厅的羊肉进行了检查,发现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大约上午9点,记者和执法人员一起去了马贝路一家大型购物中心一楼的超市 在羊肉销售区,执法人员当场拿了几个包装好的羊肉卷,执法人员拿出了一只羊肉。“这乍一看是纯羊肉。事实上,这是根据速冻调理食品生产的。也就是说,这是速冻调理羊肉片。 执法人员指着包装袋背面的生产信息说,“在这个配料栏里,有不属于纯羊肉的食用盐 执法人员立即查看了一种外包装为“内蒙古羊肉”的羊肉,其背面的配料标有羊肉和猪肉 对此,执法人员表示,“这种标签不符合要求,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消费者很容易将这种混合肉理解为纯羊肉 在肉柜台,记者还看到了一种包装简单的肉片卷,仔细看就是猪肉片 “严格来说,它必须标为猪肉片或羊肉片,但这只标有肉片 在超市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发现了日期为2014年12月5日的羊肉卷,其保质期为一年,这意味着还有三天到期。 随后,记者还在另一个集装箱区发现了不到半个月就过期的羊肉卷 关于计数,有二三十包羊肉卷接近保质期 最后,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超市工作人员当场将这些羊肉卷从柜台上撤下 根据规定,从12月1日起,本省的火锅餐馆、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宣传羊肉的产地、来源和品牌。如果提供混合肉,应明确告知消费者。 在欢乐城购物中心六楼的几家火锅餐馆,执法人员发现,每家商店都没有按照要求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羊肉的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执法人员当场监督,并要求限期公示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支队副队长王保华介绍,根据规定,一旦发现问题,羊肉将被罚款至少5万元。如果掺入非配料冒充羊肉,将被罚款至少10万元 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场上随机抽取了15块羊肉,将送到省食品检验检疫局进行检验检测,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 如果公众将来发现问题,也可以拨打12331投诉举报
标题:“内蒙羔羊”竟是羊肉混猪肉 标签不符规定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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