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给予“房东”租金减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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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城区财政局下发通知,对疫情期间租房的中小微型企业给予补贴。
根据通知,如果中小微型企业租赁区域属于国有企业房地产,并从事生产和经营,出租人将免除其二月租金,如果它坚持按照政府的要求经营或按照防疫条例关闭其业务,不裁员或减少裁员。如果国有企业租赁的房产用于办公,且没有裁员或裁员人数较少,出租人将收取其二月租金的一半。经西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实确认后,出租方将获得不超过总租金30%的财政补贴。
中关村西城公园政策区内的小微企业租赁非国有企业(市政府所属国有企业除外)的物业用于生产经营,不裁员或裁员的,可与出租方协商减租或免租。出租方实际减免政策区内中小微型企业租金的,应通过西城园区管委会申报不超过实际租金减免30%的财政补贴。具有区级及以上资质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内的非区级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除外),对进入租金减免的中小企业,通过区文化旅游局申报最高不超过实际租金减免资金30%的补贴;商业、生活服务业的中小微型企业租赁非区域性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除外)房地产用于生产经营或办公,不裁员且裁员较少的,可与出租方协商减租或免租。出租人实际减免中小微型企业租金的,应当通过区商务委员会申报不超过实际租金减免30%的财政补贴。
除此之外,中小微型企业租赁非区域性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除外)房地产用于生产、经营或办公,不裁员且裁员较少的,可与出租人协商减租或免租。出租人实际减免中小微型企业租金的,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申报不超过实际租金减免额30%的财政补贴,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协助做好相关认定工作。出租方为市属国有企业的,根据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关于资助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减租或免租的,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区级给予10%的财政补贴。
目前,租金减免补贴资金暂不受理二月份企业租金减免补贴申请。各部门(西城区国资委除外)在3月27日前提出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并在4月3日前向西城区财政局提交补贴资金申请。西城区属国有企业的验收时限由SASAC西城区另行确定。SASAC市西城区应于4月30日前向西城区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
标题:北京西城给予“房东”租金减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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