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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将分阶段减半。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6-10 04:11: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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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企业负担,厦门市医保局近日出台新政策,在此前对困难企业缓缴保费的基础上,将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半,有效支持厦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据估计,该政策预计将减少企业负担9.12亿元。

根据中央、省、市政府支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工作、恢复生产的工作要求,积极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分阶段减免,结合厦门市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不同程度影响的实际情况,市医保局, 会同市财政局、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分阶段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再次出台促进生产的新措施。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将分阶段减半。

a .减少:分阶段减半

此次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减免的范围是参加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从2020年2月至6月,这些企业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减半,征收4%,由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五个月内减半征收后,预计将减轻企业负担9.12亿元,有力支持和帮助企业恢复生产,渡过燃眉之急,促进区域经济尽快摆脱疫情影响。

一个延期:继续实施延期政策

享受“一减一补”政策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疫情影响面临临时生产经营困难,仍无法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缓缴,并可实行不超过6个月的缓缴政策。延期费用将在延期期间免除。

两者将保持不变:被保险人的待遇和个人权利将保持不变。

在分期减征和延期支付期间,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政策不变,按正常缴费享受现行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不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有效保证了企业员工能够安心恢复生产和工作。

此前,为有效减轻用人单位资金压力,市医保局于2月13日研究并颁布了相关延期支付政策。受疫情影响,暂时面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确实无法按时参保和足额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补办登记和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延长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加收滞纳金,确保企业生产。

标题: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将分阶段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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