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清查“特供”商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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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鉴于滥用“特别优惠”和“独家优惠”的迹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在超级市场,商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其他地方出售的货物应严格调查,不得出现“特许经营”或“独家使用”等字。
据了解,去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出通知(182号),要求酒类、酒类等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和大型超市等销售场所不得出现
标题:全国清查“特供”商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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