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11省市将实行汽车国五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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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环境保护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6年第4号公告在互联网上曝光。公告指出,从2016年4月1日起,天津、河北、山东等11个省市将实施汽车国家五项排放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区销售的轻型汽油车必须达到国家五项排放标准。

根据网上公布的公告内容,从2016年4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省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的轻汽油车(乘用车)、轻柴油车和重柴油车必须达到国家五项排放标准。届时,从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在中国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都将实施国家五项排放标准。

机动车废气排放标准控制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颗粒的上限。与原国家四项排放标准相比,国家五项机动车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排放控制要求,其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严格控制在25%-28%,颗粒物的排放限值严格控制在82%,并增加了新的污染物控制指标——颗粒物颗粒数。此外,国家四项标准规定每公斤汽油中的硫含量为50毫克,而国家五项标准中只有10毫克硫。

公告发布后,预计中国大部分省市将不再销售符合国家四项排放标准的汽油乘用车,所有上市新车都必须符合国家五项排放标准。
标题:4月1日起11省市将实行汽车国五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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