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米科技回应空气净化器抽查结果:测试流程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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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科技报1月14日报道称,小米的生态连锁企业智米科技对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一代小米净化器的测试结果做出了回应。他们认为测试过程中存在分歧,得到的低净化值与实际情况不符。
对此,智米科技表示,小米空气体净化器产品的核心功能单元始终采用相同的组件和生产流程,不可能因为产品批次不同而导致cadr值出现如此大的差异。
他们进一步指出,在咨询测试单位后,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清洁空气体体积测试文件中没有连续使用高速模式,并且在测试过程中存在异议。
智米科技表示,已向上海质监局提交复检申请,申请单位将派技术人员现场确认。
以下是回应:
据了解,今天上海质监局第2015/20-53-884033号“检验报告”是由上海市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小米空第一代气体净化器进行的,包括安全检验、电气性能检验和性能检验。包括固体污染物在内的许多试验都是在clean/き进行的
第一代小米空气体净化器产品已通过上海市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该机构与上述报告相同,方可上市。固体污染物的清洁空气量(cadr)达到409立方米/小时,净化效率达到a级标准。本次采样的小米空气体净化器的cadr值仅为346立方米/小时。
小米空气体净化器产品的核心功能单元始终采用相同的组件和生产流程,因此不可能因产品批次不同而导致cadr值出现如此大的差异。经与检测单位协商,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在抽样检验的检测环节中,清洁空气量的检测齿轮转速没有连续达到高速模式,在检测过程中存在分歧。
在噪声方面,检测单位执行的检测标准《空气体净化器》( gb/t 18801-2008)是推荐性标准,而不是强制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43条规定:“gb/t是指推荐性国家标准(gb/t),“T”是指推荐性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是指经济手段在生产、交换和使用中自愿采用的一种标准,也称为自愿标准。这种标准的任何单位都有权决定是否采用。如果违反这种标准,它将不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
因此,智米公司已向上海市质监局申请复检,申请复检,并派出申请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志美公司是一家成立仅一年多的初创公司,一直坚持用真正的材料制造高性能产品的理念。同时,我们的产品极具创新性,不应因非强制性标准而被定义为不合格。我们欢迎有关质检机构的监督,并希望就采用非强制性标准和抽样程序进行进一步沟通。
以下是检验报告和复验申请:
标题:智米科技回应空气净化器抽查结果:测试流程存疑
地址:http://www.zyycg.org/qyzx/19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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