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算命想发财两年未果 算命先生被判返还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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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沈晚报》报道,沈阳的一位阿姨被介绍了算命。算命先生答应她两年内发一笔财,阿姨顺从地把一万元钱交给了对方。
但是两年后,我姑姑没有变富,所以她把算命师告上法庭,要求全额退款。
法院认为,所谓的“算命”行为不是中国法律规定的获取利益的合法理由,并责令算命师退还阿姨19,879元。
“算”两年内赚大钱
沈阳的王阿姨想发财,被介绍去找了一个算命的,她想知道自己有没有算命。
算命先生皱着眉头说王阿姨这辈子缺钱花。姑姑一听心里凉了半截,急忙问起了解决的办法。
算命先生说王阿姨必须通过算命来增加她的财富,并承诺在她算命后的两年内发财。
2012年11月,王阿姨相信了算命先生的话,当天将14879元和5000元存入了算命先生的银行账户。
王阿姨说,为了发大财,从那以后,她多次来这里算命,先后给算命师付了5万多元。但是两年后,没有“效果”,也没有什么大的财富。
我已经两年没发财了。
王阿姨觉得被骗了,要求算命先生给她退款,但对方拒绝接受。
王阿姨以纸质书起诉算命先生,要求对方返还5万元。
算命师辩称,2012年11月,王阿姨给了她“算命”的钱。那时,王阿姨应该认识到她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已经过了几年,已经超过法定时效两年”;此外,接受金钱是一种行为,从朋友,并强调“所有的成年人都应该判断封建迷信。”
法院:“算命”是不当得利
然而,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其他款项,但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原告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
关于被告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法院认为本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被告最后一次承诺原告可以获得一定的金钱利益时开始,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
日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算命师被判处返还原告王阿姨1987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50元。
标题:大妈算命想发财两年未果 算命先生被判返还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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