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高校40名学生旷课被退学 学生质疑未被予申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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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见习记者樊朔)最近引发争议称“河北体育学院40名学生因旷课过多被退学”,被退学的学生质疑校方通知退学时的方法“粗暴”,没有给予投诉期。 10月25日晚,河北省体育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转载“40名学生逃课退学,事后不服上诉学校,逃课不讲道理”的文案,指责学生旷课。

6月18日,河北体育学院教务处发布了《关于解决杜某等40名学生退学的公告》。 通知指出,18名学生长期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活动,也未办理相关手续,22名学生休学期满未返校或退学申请,经40名学生所属社会体育系、运动训练系和武术系党政联络会议研究和院长事务会研究批准。 40名退学学生必须在2019年7月3日前到学校办理退学手续或提出异议。

公告称,在公告期内未办理退学手续或提出异议的,不论是否返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在公告期满次日对40名学生办理退学解决。 公告日为2019年6月19日——7月3日,公告期届满视为河北体育学院退学解决决定书送达。
公告称,该决策人员遵守《河北体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本)第49条的规定。 “休学、保存学籍期满后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复查不合格的”、“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活动的”,可以通过退学解决。

退学学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于6月26日接到辅导员的通知,要求在6月28日前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退学手续。 辅导员在通知退学决定时,没有提到投诉期。
你的学校决策符合吗? 相关人员在通知学生退学决定时是否隐瞒了投诉期? 记者就此致电河北体育学院教务处和推进部,员工表示他们无权回答相关问题,后续相关负责人将回答记者询问。 在报纸出版之前,记者没有收到校方的正式答复。

10月25日晚,河北省体育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转载了“40名学生逃课退学,之后不服上诉学校,逃课不讲道理”的文案。 文案指责学生逃学,“现在去上诉学校,没什么用,只是浪费自己的时间、金钱和精力。”
新京报见习记者樊朔
标题:“河北某高校40名学生旷课被退学 学生质疑未被予申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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