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规定:超14天无人领养 流浪犬可实行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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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日前在市城管局网站上公开征集了《深圳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的意见。 规范中有详细规定,包括注册养狗、散步时的绳子长度、流浪狗的接收和收养等。
中型犬外出狗带不得超过30米
规范由狗目录、狗登记、文明犬饲养、治疗标准、处置标准和狗的安全6个方面组成。 规范中说,深圳实行养犬登记制度。 养狗年龄在3个月以上的狗,养狗的人必须登记养狗。 违反上述规定的,城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各处500元罚款逾期未补发登记的,每只可罚款2000元,没收狗。 在同一住所饲养两只(包括两只)以上的狗,应当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经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该第二只狗。

有趣的是,深圳所有的狗都应该注射芯片,有电子身份证。 规范规定,“对于被许可注册的狗,应该嵌入电子身份证。 狗只需要嵌入电子身份证,不需要花钱。 ”。 狗的电子身份证上记载着狗的名字、年龄、照片、养狗人的新闻、联系方式、免疫状况等。 如果狗迷路了,养狗的人也可以通过电子标签迅速找回迷路的孩子。 有证据表明,犬因体质特殊情况不便移植犬电子身份证,经区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暂不移植。

对于外出的狗,规范小型狗牵着手到狗项圈之间的狗绳长度不得超过1米。 中、大型犬拉着人的手到狗项圈区间的狗绳长度不得超过半米。 在拥挤的情况下,要自觉系好牵引带。
狗每天接受中心的管理费30元起
许多市民关心城管部门在街上捕获或接收的流浪狗将如何处置。 规范中规定,严禁捕获流浪狗、执法检查犬人为死亡或隐瞒相关情况进行系统登记。 犬治疗中心必须接收流浪狗,在7天内寻找养犬人并通知其认知。 养犬人收狗的,依法承担犬治疗中心发生的管理费用,每日应按小型犬(含超小型犬) 30元、中型犬40元、大型犬(含超大型犬) 50元的标准缴纳。 狗对被接受的弃狗和无主狗,应当制定专门的业务规范,建立被接受的狗的文件和狗的新闻查询平台,免费向公众查询。 弃犬、无收养人的犬,经兽医主管部门指定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的,经区城管部门批准,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个体或者单位收养。

此外,被没收的禁养烈性犬只允许狗接受收养中心进行检查和训练,检查健康,训练合格的狗只提供给特殊机构。 对强力犬种、攻击性强的狗和14天以上未被收养的狗,相关部门可以实施无痛安乐死。
根据规范,各区城管部门均须有1~2处犬设立治疗中心,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犬笼至少须在30个以上。 城管部门要求宠物医院、犬类保护协会等社会机构履行这项职责,也可以每天以小型犬(含超小型犬) 30元、中型犬40元、大型犬(含超大型犬) 50元发放补助金。

标题:“深圳拟规定:超14天无人领养 流浪犬可实行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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