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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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月10日——未来,中国的食品抽样检验和信息发布将升级,以实现抽样检验的全覆盖。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布的《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不同类型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不同层次的抽样检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市场份额较大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认证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样检查。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重点对本地新鲜食用农产品、小作坊加工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进行抽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关注由大型企业生产并在全国范围内流通的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高、日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精、饮料、调味品、茶叶等。
对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是,努力覆盖全省所有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抽样企业以外的大型企业的抽样。
抽样检验项目主要包括食品中农药和兽药残留、滥用和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等安全指标。《意见》规定,蔬菜、牲畜、肉类、水产品等高风险品种按月抽样,高风险产品按季度抽样。《意见》要求采样样本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交叉采样、异地采样和特殊采样等多种方法。
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抽查的频率有所增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第三司司长王鸿说。
据王鸿介绍,如果同一个企业抽取的所有样品都不合格,该企业将被责令召回市场上销售的所有产品。如有部分样品不合格,可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停业整顿。同时,提高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其他批次产品的抽样频率。如果不合格产品多,安全隐患大,可要求所有产品下架封存,检验合格的批次重新下架销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尽快公布抽样检查结果。发布的信息应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以及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处理措施,并对风险进行解释和提示。过去,不合格产品信息主要是公开的。
根据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于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上月食品抽样汇总分析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每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上月的汇总分析。
标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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