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支持辽宁省文化旅游企业克服困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本篇文章3265字,读完约8分钟
辽宁新防疫指数2020第26号
市防疫指挥部、沈抚新区管委会、省防疫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克服困难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疫控制总部
2020年3月6日
[:这是公开发布的]
辽宁省扶持文化旅游企业
共同克服困难的几项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人民战争、全面战争和抗战防疫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疫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做好防疫工作,恢复生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和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各级宣传、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要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租、免征或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助、稳定岗位等配套政策充分衔接、衔接,使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条件允许的地区可以统一处理。对于因疫情而经营困难的文化旅游企业,2020年亏损的最大结转期限将从5年延长至8年。尽快完成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临时退款,临时退款标准为现有支付金额的80%。
第二,增加财政支持
鼓励市政当局通过补贴贷款、租金、公用事业和其他补贴,帮助冰雪项目、旅行社和受疫情严重影响的景点(温泉)等旅游企业减轻负担。全省统筹使用扶持小微企业专项资金帮助困难企业。对符合各级文化旅游产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企业的扶持资金应尽快拨付给企业。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在争取各种扶持资金的同时,可以适当调整2020年部门预算中专项资金的使用,鼓励向公众发放文化旅游消费券,优先支持疫情严重的行业,促进文化旅游市场的恢复。2020年,调整各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方向,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出版发行、广播电视、文化旅游、休闲娱乐、演艺等产业倾斜。依靠国家和省级电影专项资金,对因疫情关闭的电影院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补贴和支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电影专项资金的征收和支付有所推迟和减少。
第三,加强财政政策支持
宣传、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应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协调金融机构的工作。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企业,金融机构不会贷款,不会继续放贷,也不会压低贷款。将努力确保它们能够尽可能长时间地持续下去。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支持发展前景暂时困难的文化和旅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鼓励金融机构帮助企业通过改变还款安排、延长贷款期限、不还本金续贷等方式度过难关。还鼓励它们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于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债权银行可根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提交信用记录。
四、推进重点工程加快建设
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加大项目规划和招商力度。对于即将开工的项目,要完善审批程序,促进建设早日开工。督促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形成新的供应能力。充分发挥文化企业“项目经理”的作用,建立重点文化旅游项目领导责任制,帮助企业落实土地、税收、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国家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文化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重大文化旅游项目,打造精品旅游线路。
五、支持新格式、新产品的开发
引导文化旅游企业关注文化旅游消费市场的新变化和新需求,大力推进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不断提升产品的文化、生态和科技含量。根据疫情后市场需求的变化,我们将深化“文化+”和“互联网+”并推广新的文化形式,如数字出版、智能广播电视、网络文学、动画和游戏、电子体育、数字娱乐、网络展览和数字生活。充分挖掘全省温泉、森林、海洋、湿地、冰雪等自然资源优势,引导文化旅游企业大力开发自驾野营、生态旅游、保健旅游、亲子旅游、文化演艺、文化创意、休闲度假等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业态和产品。推动5G、4K、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科技技术的创新应用。
六、支持企业实施开源节流
宣传、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企业采用市场化模式,合理降低运营成本,控制不必要的现金支出,积极采取多种方式自救。积极发展网上业务,扩大收入来源,拓展非接触经济、住宅经济等领域。优化供应链管理,寻求上下游企业聚在一起取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员工返岗、物资运输、物资保障防控等难题。鼓励书籍和其他产品的供应商向实体书店提供适当的延期结算。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和自媒体平台,加强企业品牌、企业文化和优势产品的网络营销。
七、加快制定促进消费的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挖掘文化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年第41号)的要求,我们将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我省文化旅游消费。各地区要积极出台扶持政策,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提前做好调研和规划工作,抓住疫情后群众更加关注健康、热爱生活的消费趋势,有序开放酒店、文化场馆和甲级景区,鼓励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打造文化旅游消费集群,大力发展夜间消费产品。推进广播电视节目实施优质创优工程,加大对重大题材剧目创作的支持力度,增加优质文化产品供应。加强大数据在消费领域的应用,大力推进线上线下文化旅游消费活动,培育网上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模式。鼓励各地区适时开展主题旅游、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辽宁人来辽宁”优惠体验活动,支持“辽宁特色礼品”等区域特色工艺品和创意产品的开发和推广。积极推进带薪休假制度,释放旅游消费活力。利用“中国旅游日”和“全国读书节”等机会,推出各种惠民措施,推动文化旅游消费市场。
八、协助解决旅游消费中的法律纠纷
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帮助旅游企业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相关政策咨询,妥善处理旅行社、酒店、景区等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资金拖欠等问题。支持行业协会发布行业倡议,鼓励消费者采取变更合同或更换消费券等方式,妥善处理游客退票费等诉求。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旅行社等企业因大规模集中现金收益而无法支付的经营困难。
九、统筹做好营销工作
大力实施辽宁形象推广工程,重点打造“辽宁特色文化”、“辽宁名牌”文化品牌、美术、甲级景区、度假区等。在省、市、县和企业各级建立联系机制,并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合作。利用“学习力”,建立县级金融媒体中心和“双微”等新媒体平台、摇铃、快手、视听、在线专题节目和互动话题,帮助企业在疫情过后尽快聚集客流,拓展消费市场。根据春夏季旅游特点和客源群体,开展一系列主题和精准的客源营销推广活动,推广“文化+旅游”、“生态+旅游”项目和精品线路。支持政企联合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激活消费潜力,促进文化旅游市场复苏繁荣。我们将利用深圳文化博览会、招商局推介会等平台,加大企业宣传力度,推动辽宁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走出去”。
十、加快优化企业结构提高质量
文化旅游企业要科学分析疫情引发的市场需求,积极转型升级,补充短板弱项和强项,不断优化企业业务结构、产品结构和人员结构,大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出版、印刷、广播、电视、演艺、网络、动漫等领域的技术装备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提高市场化运作能力,化危机为机遇,优势互补,真正把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成振兴发展的新动力和新增长点。鼓励文化旅游企业“从一个企业向另一个企业、向小企业、向大企业转变”,兼并重组企业,扩大规模。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积极承接文化产业转移,调整优化本地区产业结构,并按规定奖励成绩突出的地区和企业。
十一、优化和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开通便捷的行政审批渠道,实行电话预约,推广更多的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网上、掌上、指尖”。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主办单位可以批准因疫情而延误的企业行政审批。我们将开辟绿色通道,对抗疫和抗疫出版物的选题、印刷、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进行备案审查,并适当延长相关许可证到期换发期限。
标题:关于印发支持辽宁省文化旅游企业克服困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地址:http://www.zyycg.org/qyzx/554.html
免责声明:中国企业信息网为网民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中国企业信息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