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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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加大对每户信贷总额不足500万元的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补充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去年同期。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用金融债券的条件。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除符合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要求外,还可以申请发行特殊金融债券。
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和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咨询费和咨询费。
据中国银监会最新统计,截至2011年8月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0万亿元,同比增长25.1%。同时,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的个人商业贷款余额为4.6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从去年底的7.8%上升到今年8月底的8.8%。小微企业信贷余额占总贷款余额的27.2%。
标题: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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