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制定10项“硬核措施”帮助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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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消息2月4日讯为了动员广大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坚决打赢全市疫情防控狙击战,结合临沂实际情况,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并参与生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制定了10项扶持措施,缓解中小企业困难。全文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县级院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指导精神和部署要求,动员广大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坚决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针对疫情波及、生产经营困难、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中小企业,特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一是稳定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余额不得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受疫情影响的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不准贷款、停发贷款或压贷。对于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中小企业,如果贷款到期确实难以偿还,可以展期或展期。(责任单位: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行保险监管局)
第二,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成本率,提高首贷比例、信贷比例、不还本付息比例和续贷比例“三个比例”,使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去年同期。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和激励机制,实施信用尽职调查豁免制度。(责任单位: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行保险监管局)
第三,优化基础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确保基础金融服务畅通,引导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应用,采取网上咨询和远程服务的方式办理金融服务。积极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提供顾问服务,掌握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情况和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和金融供给的准确匹配和高效转化。对中小企业的审批,各金融机构要按照特殊事项和紧急事项的原则,开辟快速审批渠道,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行保险监管局)
四、减免中小企业税费。中小企业从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获得的用于防疫的财政资金,准予作为非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由于疫情严重,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很大影响,确实难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经批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减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五、延期缴纳相关税费。对受疫情影响且难以报告的中小企业,企业应当依法申请延期报告。对确有特殊困难且不能按时纳税的企业,企业应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纳税,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无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期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期缴费期满后,中小企业在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会影响被保险人的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六、引导降低中小企业租金成本。在疫情期间,享受财政支持政策的国有、集体和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应率先降低租赁中小企业的租金,并鼓励其他私营中小企业创业载体降低租户的租金。(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国资委)
七、实施援助稳定服务。在疫情期间,被保险的中小企业不裁员、不裁员,符合稳定返岗条件的,经申请,可返还单位和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60%。被保险的中小企业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有望复工,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并符合稳定岗位回报条件的,其回报标准可为企业及其职工在一年最后6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聘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伍军人和高等院校毕业生达到从业人员总数的25%以上(100人以上企业为15%),并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商业担保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局、市税务局)
八、积极提供法律支持。中小企业因疫情导致停产或停工而无法履行涉外合同的,可按程序提供相关材料,并申请不可抗力相关事实的证明。因生产防疫材料和原材料短缺而影响合同履行的法律诉讼,市政府应聘请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负责单位: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和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九、支持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和销售用于预防和控制肺炎疫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中小企业将优先支持增值税政策的实施。中小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新药研发,按企业所得税前研发费用加税前扣除政策的规定执行。参与预防和控制新肺炎的药品和医疗产品的制造商将被列入出于安全目的的紧急减排清单,并在严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对期间免于停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
十、有效解决企业需求。深化领导干部联系和帮助企业制度,关注企业在肺炎疫情期间的需求,整合服务资源,由市工商局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整理和总结,纳入市政府的监管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鉴于防疫工作急需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将建立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以缩短完成时间,并采取特殊措施。(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该政策的实施期限暂定为自颁布之日起三个月。中央和省政府已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标题:临沂市制定10项“硬核措施”帮助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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