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布关于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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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12月12日电(记者李倩薇)大力发展房屋租赁业,鼓励开发商“租售并举”,支持国有住房存量振兴...记者12日从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意见》。
这次成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意见》提出要培育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房屋租赁业。支持房屋租赁企业多渠道筹集住房资源,鼓励房屋租赁企业通过并购、资本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提高自住租赁住房比例,不断提高规模和专业化水平。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开展房屋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租售并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设立房屋租赁企业或委托专业房屋租赁企业租赁符合安全、质量、消防、卫生等条件的房屋进行大规模专业化管理。
支持国有房屋租赁企业开展大规模租赁业务。我们将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租赁住房,如振兴现有国有住房存量、建造新住房和翻新住房。住房保障目标优先考虑租赁,实行长期租赁,稳定租赁住房。国有租赁住房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和租赁,年租金涨幅不得超过5%。
同时,支持棚户区和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出租住房,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的住房租赁需求。对于已在成都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备案的个人租赁住房,2022年前将实行0%的综合税率。鼓励发展房屋租赁衍生服务机构,如装修设计、环境监测、家政服务等。,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的生态产业链。
《意见》还明确打击恶意克扣房租押金、非法团体租房、合同欺诈、垄断住房供应、哄抬房租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房屋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
标题:成都公布关于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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