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行信用修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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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12月9日电符合在海南注册的严重违法违规企业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从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名单中除名。这是记者日前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的情况。
根据国家信访局近日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暂行办法》,海南省对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社会危害较小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了信用修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指在海南省行政区划内注册的企业,因未能在《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公布年度报告,且未能及时补充公布年度报告后申请从异常经营名单中除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申请信用修复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补充年度报告提交后的年度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公布年度报告的义务;积极配合登记机关对报送和公示的年度报告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均为“未发现问题”、“未发现本次检查涉及的经营活动”或“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企业信用修复应当按照企业申请、受理审查、检查核实、审批决定、备案等程序进行。
标题:海南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行信用修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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