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改革为电力市场建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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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九号文件明确提出了“中间控制,两头放开”的电力体制改革思路。实施的关键在于机制建设,重点是市场交易机制、电价形成机制、规划协调机制和电力发展机制。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输配电价格是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的关键内容,也是逐步实现公益性外售电价格市场化的前提,为电力市场建设奠定基础。
一、输配电价格改革的意义
输配电价是电网运营商提供的接入系统、联网和输电服务价格的总称。输配电是电力行业价值链中的中间环节,它不仅具有人们普遍理解的输配电功能,而且通过强大的智能电网结构将分散的“点状”用户和电源连接成一个统一的电力系统,从而保证用户获得安全、经济、优质的电力。推进输配电价格改革,从形成机制上将输配电价格与发电销售分开,意义重大。
一是建立电网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既能满足电网正常合理的投资需求,保证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又能强化成本约束,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
二是形成规则清晰、层次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格体系,恢复电力商品属性,实现消费者公平负担供电成本,促进电力市场交易,让所有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
三是确保全社会能够以可承受的价格获得同等的普遍电力服务。电力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必需品,并具有准公共服务产品的属性。通过输配电提价和转移支付,可以实现用户类别和地区间电价的交叉补贴。
二、输配电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
输配电价格改革实质上包括两个层次的改革,即按照“允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改革输配电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恢复电力商品属性”的原则改革输配电价格体系。
(1)建立“成本加效益”的输配电价格形成机制
电网企业目前的经营模式主要是配电,通过销售价格与上网价格的差价获得收入,这种经营模式将转变为基于“成本加收入”原则的新的经营模式,以电网企业的有效资产和允许成本为基础,按照监管周期提前核定输配电允许收入。其内涵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电网企业的总收入受政府管制,不再受电量和上下游价格波动的影响。即使电量和电价的波动导致电网企业实际输配电收入发生变化,差额也会计入输配电价格的余额账户,超过一定比例的余额账户损益会调整用户的销售价格。要增加电网企业的收入,将主要通过提高电力服务质量和扩大电网来满足新的电力需求来实现,这需要得到政府监管机构的认可。
第二,电网企业的总许可收益由许可成本和合理收益组成。目前,许可成本包括折旧、运营和维护以及输电和配电服务所需的其他相关成本。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电网企业的成本进行监督检查,剔除不合理的成本,计入定价成本。从长远来看,物价部门将逐步完善成本监管模式,推动电网企业更加精细化地按业务类型和电压等级收取输配电成本。合理收益是基于电网企业为提供输配电服务而投入的有效资产。如果形成债务,将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进行补偿;企业自有资金的形成,参照长期国债利率加1-3个百分点的风险溢价给予回报。
第三,电网企业的允许收入除以输配电价格将形成平均输配电价格水平,实现输配电价格与销售价格的联动。随着输配电平均价格水平和联动机制的出现,政府长期控制的上网电量、销售电量、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等因素将被释放到电力市场中,为放开发电和销售的竞争环节奠定制度基础。
标题:输配电价改革为电力市场建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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