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原油下放稳步加速,地方炼厂“三权”进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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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以来,中国在进口原油领域对民营炼油厂的开放一直在加快,同时,成品油出口的权限在第四季度已经开放,这意味着地方炼油厂在原材料加工和成品销售方面将逐渐拥有更大的优势和灵活性。目前,东明石化、利津石化、亚铜石化三家炼油厂已整合“三权”。
隆中石化网络分析师李燕表示,所谓的炼油“三权”是指进口原油的使用权、进口原油的权利和出口成品油的权利。当炼油厂获得进口原油的使用权和进口原油的权利时,意味着炼油厂可以自由控制进口原油的全过程操作。
进口原油使用权是指企业有权使用进口原油,但不能独立完成进口作业。
原油进口权:企业可以独立从国外进口原油,但不能在中国使用。
石油产品出口权:允许企业向海外出口汽油和柴油。
截至2016年1月19日,正式批准“三权”的地方炼油厂如下:
可以看出,目前有12家地方炼油厂获得或部分获得了“三权”,其中10家属于山东炼油厂。与此同时,一些尚未正式获得原油进口权的企业,如景波石化,表示2016年上半年很有可能获得“两权”。此外,较早获批的炼油厂已开始陆续接收进口原油:东明石化进口阿曼原油(重、高硫),利津石化和垦利石化进口俄罗斯埃斯波原油(中、低硫、低酸、石蜡基),亚通石化委托中海油进口印尼杜里原油(重、低硫)。2015年12月30日,宝塔石化还接收了第一批由专列运输的2600吨俄罗斯进口原油。之后,8列总计2万吨原油的列车将陆续抵达宁东和鲁花生产基地。2016年,二连港将进口200万吨原油。
然而,目前只有4家炼油厂获得了成品油出口权,总量达33万吨,相比之下是少之又少。东明石化业内人士曾表示,目前成品油出口的试水、探路意识更强。炼油厂暂时不考虑出口利润,大部分出口成品油销往东南亚。据预测,2016年成品油出口仍难以形成气候,处于探索初期。
截至2016年1月19日,申请并即将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方炼油厂如下:
在地方炼油中,通常先授予进口原油使用权(进口原油配额),然后再授予进口原油权(非国有贸易进口),能够获得进口原油权的都是实力雄厚的地方炼油企业。根据商务部的公告,2016年非国有贸易原油允许进口总量为8760万吨,比2015年的3760万吨增加5000万吨,增幅为133.0%。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增加的5000万吨主要是留给当地炼油厂的。
从第一张表中,我们发现目前非国有贸易进口的原油就地精炼量已经达到2794万吨。后期,随着景波石化等企业原油进口权的批准,预计2016年可预见的非国有贸易进口原油量将达到5973万吨。也就是说,2016年仍有2787万吨非国有贸易进口原油,可以等待新炼油厂的申请,估计也能满足6-8家炼油厂的需求。
目前,神驰化工、华联石化、兰桥石化等大型炼油厂也表示愿意申请进口原油使用权,这也是2016年获得批准的高概率事件。2016年,进口原油的使用权和进口原油的权利预计将覆盖实力排名前20位的山东炼油厂,进口原油的分散炼油进程将继续稳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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