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信息网致力于为中国广大企业、企业家和商界、经济界人士,以及全球华人经济圈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媒体。

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资讯 > 台湾地区针对顶新案澄清对原料油的管理原则及检验标准

台湾地区针对顶新案澄清对原料油的管理原则及检验标准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8-26 17:45:06阅读:

本篇文章548字,读完约1分钟

鉴于最近丁鑫案一审宣判无罪,外界称其与《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法》中未受监管的原料油有关。台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彰化地区法院致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其提供所管理“原料油”的卫生标准,以供参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彰化地区法院的答复如下:

台湾地区针对顶新案澄清对原料油的管理原则及检验标准

根据源头管理的原则,从原料端开始,所有进入食用油加工厂进行精炼或再加工的油料原料,在进入食品加工生产链之前,应满足源头农业管理部门对优质农畜、家禽的养殖、屠宰和卫生检验等动物产品的要求。进入食品加工生产链后的原料来源及其卫生安全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由非人类消费且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原料来源生产的油,如饲料油、皮革油、再生油等。,不得用于食品,也不得出售或更新用于食品工业的加工和制造,无论油或进一步精炼的油的检验结果如何。

台湾地区针对顶新案澄清对原料油的管理原则及检验标准

关于丁鑫油品中总极性化合物的快速筛选测试方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强调,该快速筛选方法已被确认与已发布的《食用油中总极性化合物的测试方法》相当,因此该筛选技术已在2011年12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煎炸油安全管理简易手册》中备案。另外,2014年10月24日彰化县卫生局送检的新争议油品快速筛查结果为40%,公告法确认结果为39.7%。两者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

台湾地区针对顶新案澄清对原料油的管理原则及检验标准


标题:台湾地区针对顶新案澄清对原料油的管理原则及检验标准

地址:http://www.zyycg.org/qyzx/22594.html

免责声明:中国企业信息网为网民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中国企业信息网编辑将予以删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