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联合推出18项优化跨境贸易和商业环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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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4月15日电(记者张道正)记者15日从天津海关获悉,天津海关会同京津两地商务和港口部门,从深化通关监管改革、加快实现港口物流电子化、推进“京津冀通关便利化”区块链方案应用、推进京津冀通关和港口物流数据共享、不断优化跨境贸易经营环境等5个方面,联合推出18项措施。
《关于深化京津口岸经营环境改革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京津联合公告第7号)指出,五大方面包括:一是深化海关申报监管改革;二是进一步优化港口“三个积极服务”环境;第三,加快实现港口物流和电子运营;第四,充分发挥“单一窗口”等多平台聚集效应;五是建立公众监督和评价机制。
扩大出口预申报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出口直运”,推进口岸环节无纸化监管文件;开展“柔性检验”模式试点;实施免于到场协助海关检查;公布报关企业的整体通关时间。推进电子装盒试点,简化装盒流程,试行电子装盒,提供“7x24”装盒服务。进一步推进无纸化港口运营。
为优化和提高阳光服务效率,天津港出台了运营效率评估、服务效率承诺、码头区检查等措施,并公布和推广“阳光价格+阳光服务+阳光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期望。港口作业时限标准2.0版的详细发布。继续规范熏蒸、消毒等检疫收费。
改革措施将推动“京津冀通关便利化”区块链情景的应用,促进京津冀通关和港口物流数据共享。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推广“汽车零部件自动辅助申报系统”,简化汽车零部件商品的报关操作;推进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天津港口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完成天津港口收费结算“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理、综合管理”。推进天津港智能集疏运平台建设,缩短货物在港停留时间。
此外,应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对进出口全过程、各方面和所有人员进行监督,收集和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优化港口经营环境发挥建设性作用。我们将建立通关公众评议机制,在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开设专门窗口,设立“我对跨境贸易有话要说”专栏,并发放问卷,吸引公众参与,反映口岸管理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标题:天津海关联合推出18项优化跨境贸易和商业环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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