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推迟支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延期3个月
本篇文章501字,读完约1分钟
南方日报(记者何立源、韩良)3月27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应对疫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征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从3月19日起延期3个月,至疫情防控期结束后3个月。
根据《通知》,延期支付办法适用于珠海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该项目需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申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支付的项目,企业应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交《防疫期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付承诺书》。经核实属于延期支付范围的,自然资源部门应同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珠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企业应在承诺延期付款期限内,按照《珠海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的金额一次性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将缴款凭证《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及时返还自然资源部门。
《通知》指出,对于做出虚假承诺和不履行支付承诺的企业,相关部门将按规定列入信用管理失信名单,并提请各部门依法进行联合处罚和追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疫情防控期结束时间以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标题:珠海推迟支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延期3个月
地址:http://www.zyycg.org/qyzx/471.html
免责声明:中国企业信息网为网民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中国企业信息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