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服务与监管并重,帮助企业重返工作岗位,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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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电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龙刚在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18场)上表示,为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该厅将服务和监管并重,大力实施环评审批和执法监管肯定列表,进一步从环评和执法两方面服务企业复工复工项目。
就环境影响评价批准而言:
一是继续免除一些项目的环境评估程序。对于原本需要环评登记的民生相关行业,涉及国家环评管理清单中的30多个子类,直接进行环评豁免。
二是扩大环评通知承诺制度改革试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将纳入环评通知承诺制度改革,涉及国家名单中的40多个子类。
三是加强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对省内重大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对于需要公示的项目,应当将公示受理与待审查公示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确实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和技术评估的项目,应采取创新的方式方法,实现“不开会”审批。
在执法和监督领域:
一是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对于与防疫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遵纪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已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在线监测和联网的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二是实施非现场执法监督。利用“互联网加监管”系统、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检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进行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复工生产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控制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第三,实施宽严相济的差异化执法机制。实施执法检查频率差异化,对守法意识、管理规范、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降低执法检查频率;企业加密执法检查频率高,向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风险高,环境违法行为频繁。行政处罚实行差别化,受疫情防控影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不能处罚的,要督促整改;坚决严肃查处非法倾倒、恶意排污、篡改监测数据、公众反应强烈、危害公众健康、环境污染严重、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
标题: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服务与监管并重,帮助企业重返工作岗位,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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