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版”法规打破企业的“痛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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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优化商业环境将发布“北京版”法规。今天上午,《北京市优化经营环境条例(草案)》提交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委托市司法局局长李解释。
《条例(草案)》由六章七十七条组成。它侧重于市场参与者关心的权益保护方面的薄弱环节,如投资和贸易平衡不足、政府服务不足、缺乏统一的监督和执法。梳理出54个共性难点和难点问题,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规定,形成系统的解决方案,有效提高企业和群众的便利性。记者注意到,由于《条例》的“北京版”优化了商业环境,草案的重点是“北京特色”。例如,围绕京津冀的协调发展,提出要共同推进商业环境的优化,逐步实现政府服务区域化、标准统一化、资格互认化等。
创新管理方式,实行“通报承诺制”,加强企业自主决策和自律。规定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等行业和领域外,实行政府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如果申请人承诺符合办理条件,政府部门将直接作出批准决定;对不履行承诺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撤销决定,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信用信息平台。
鉴于政府服务缺乏便利性,政府服务实行“一户管理”。明确本市建立市、区、街道和乡镇政府服务体系,根据需要在交通便利的地区设立政府服务大厅或网站,统一政府服务场所的名称和标识,实行周末服务、延期服务等。
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定期的政企沟通机制,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协调解决市场主体的困难和问题。政府服务实行“好坏评价”制度,由市场主体对政府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政府服务评价。
要求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意见。除依法保守秘密外,还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般情况下,公众意见征询期不少于30天,并建立完善的意见采纳反馈机制。
标题:“北京版”法规打破企业的“痛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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