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将研究征收化石能源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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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月10日召开的全国能源经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5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41亿吨标准煤左右。“十二五”期间,将逐步建立有效合理的能源总量控制落后机制。今后,将研究化石能源消费税,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将按从价税征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指出,自2011年国家能源局牵头研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体系以来,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31个省市统一了思路,形成了共识,初步形成了《能源消费总量合理控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据报道,到2015年,中国的总能耗目标将控制在41亿吨标准煤左右。从能源构成来看,煤炭占中国能源消费总量的70%,其次是石油和天然气。因此,要实现41亿吨的能源消耗目标,控制化石能源消耗是最重要的任务。根据意见稿,今后将研究征收化石能源消费税,实现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从价征收,研究制定与回收率挂钩的差别化资源税和收费政策,完善石油等能源专项收入支付制度。
“资源税和消费税都通过价格手段调节能源消费,但一个是从生产方面,另一个是从消费方面。如果征收消费税,可以对用户的消费习惯产生更直观的影响,从而防止过度浪费。不过,这一政策更多是针对高耗能用户,普通用户的能耗价格不会有太大变化。”周告诉《经济信息日报》记者。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认为,化石能源消费税将推高能源价格。此外,征税也很困难。就资源税而言,化石能源消费税不会很快开征,更有可能在“十二五”期间进行单独试点。该机制控制总能耗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发挥其后向效应,短期内难以取得成效。41亿吨的总能耗与地方政府所需的能源总量之间仍有很大差距。分解的过程将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分解后如何完成也是一个问题。
标题:能源局:将研究征收化石能源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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