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费“红线”设立 新能源消费增量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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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展计划司司长蒋冰10月23日透露,中国“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将在近期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各地能源消费总量将得到严格控制和考核。但是,为了体现鼓励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的政策,水电、风电、太阳能和能源综合利用的新消耗将在评估中扣除。
蒋冰说,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的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目标,“将很快由地方政府实施,但这项工作的最终部署应由国务院批准和发布的“十二五”能源规划确定。”
他透露,“十二五”期间控制总能耗的考核将“破洞”,即水电、风电、太阳能、煤矸石发电等能源综合利用新增能耗将被扣除。
蒋冰说,“十二五”期间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任务之一是建立协调机制和评价体系。中央政府将把总量控制目标的落实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将完成合理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与各地新能源项目和新耗能项目挂钩。
“十二五”期间,我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工作重点是确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转变,合理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鼓励节能减排,限制能源过度使用。
他介绍说,未来10年控制中国能源消费总量的目标将分两步走实现:“十二五”期间,我们将重点制定措施,建立机制,在全国形成合理的控制思路和氛围;“十三五”期间,要努力取得全面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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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能源消费“红线”设立 新能源消费增量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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