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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8-11 04:07: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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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去年11月以来,根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在总结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在起草条例的过程中,通过地方调研、座谈会、网上发布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并进行了多次修改。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按照确保安全、务实的总体思路,规定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首先,要求地方政府确保学生依法进入附近学校或寄宿学校,以减少学生的交通风险。对于农村地区,确实难以保证最近的学校入口和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应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得到校车服务。二是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对校车安全管理的统一指导和监督职责。第三,它规定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确保校车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指派看护人员随车照顾学生。第四,设置校车许可证。校车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校车司机的资格要求比普通公交车更加严格。第五,优先使用校车,并对校车最高时速和禁止超载做出明确规定。第六,明确法律责任。对非法使用车辆或提供校车服务以及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决定,该议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颁布实施。

标题: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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