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社科院推个税改改革创新方案 年入12万以上综合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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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29日电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贸易经济研究所29日发布了中国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的渐进方案。 据中新网财经频道报道,方案的核心是以已经实施的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自我纳税申报制度为基础,通过对部分收入项目适用综合税率表进行年度汇款的方法,对已经进入自我申报范围的纳税人先行实施综合征 根据
,制定了第九个五年计划,开始后,“综合和分类相结合”将成为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 到目前为止,跨越了四个五年规则(计划)。 但是,在各种因素的制约下,这一改革目标始终停留在研究水平,进展不大。
社会科学院表示,鉴于目前中国收入分配行业矛盾的处理或缓解,不能再拖延了。 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大部分问题和矛盾必须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改革框架内处理。 如何尽快走向“综合和分类的结合”,使基于综合征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定居”成为紧迫的课题。
在此背景下,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和贸易经济研究所经过两年多的调查,在全面系统地总结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国际经验和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设计完成了实施中国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的渐进方案,“财贸
其基本思路是,以中国现阶段税收征收管理的制约和未来快速发展为前提,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国际税收竞争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趋势为参照系,立足中国具体国情,在当前分类所得税制要素稳定的基础上 以此为基础,随着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机制的完善,通过维持初期改革方案的扩张性,实现从初期方案向目标方案即将来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过渡。
为了避免所谓征收管理条件不完备带来的障碍,阶段性改革初期方案的核心是在基本稳定现行分类所得税制框架的基础上,以已经实施的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为基础,对部分收入项目适用综合税率表,
本方案的最大优点是既能控制自我申报纳税人的初始规模,又能很好地利用现有的制度框架。 与分类所得税制相比,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调节力,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
另一方面,随着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条件和征收管理机制的完善,通过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从初始方案向目标方案的过渡。 其主要复印件包括: (1)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适用自我申报综合征的纳税人数量逐渐增加,从而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适用范围的稳定扩展。 (2)随着征管条件和征管机制的完善,逐步调整扩大综合范围内的收入项目,兼顾效率损失和国际税收竞争的影响。 (三)适时引进歧视扣除项目,允许条件成熟时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致力于不增加税制而混合化来控制征收管理价格。 (4)及时调整分类计征收项目和综合征收入项目的税率结构,更好地连接两者,使税负分布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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