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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坚决遏制变相提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行为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6-17 14:23: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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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欧阳建欢)记者20日获悉,北京银监局下发了《北京银监局关于规范小微企业贷款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和变相提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提出监管要求,坚决遏制变相提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行为。

近年来,北京银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推进北京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断加强小微企业信用监测和评估,积极推进“贷款展期中心”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形式。北京辖区内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贷款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19年9月底,北京14家法人银行辖下的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743.62亿元,同比增长27.76%,高于各类贷款增速17.14%。贷款数量达到28,200笔,比年初增加2,458笔,实现了小微通用型企业贷款“两增”的总体目标。

北京银监局:坚决遏制变相提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行为

但是,监督发现,一些银行没有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小微企业“减收费用、让利”政策的落实仍需加强。一些小微企业贷款存在贷款捆绑和转移成本等问题,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通知》从不搭售贷款、不转移成本、协商成本分担、完善激励机制、规范员工行为五个方面规范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收费,坚决禁止辖内银行机构变相提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北京银监局:坚决遏制变相提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行为

在此次发布的《通知》中,北京银监局重申了“不搭售贷款”、“不转移成本”的要求。同时,详细说明了贷款搭售和成本转移的违法表现,如将小微企业的贷款金额、发放时间、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信用条件与购买保险、财务管理、资金等金融产品及购买金额和期限挂钩。依托银行自身优势,通过合同约定由客户承担相关费用的方式变相转移成本;要求客户在申请贷款前委托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变相转移成本和其他违规行为。

北京银监局:坚决遏制变相提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行为

该通知明确规定了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协商成本分担”的原则,并将其细化为“明确处理标准、实行清单管理、约定分担比例”三个具体标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精细化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明确强制公证等风险防控环节的具体标准,对提供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动态列表管理。同时,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我们要积极与小微企业客户就贷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进行协商。我们不应利用自身优势要求小微企业客户承担所有费用,鼓励银行主动为客户承担更多费用。

北京银监局:坚决遏制变相提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行为

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立场,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员工行为,不设定过高的经营效率指标,不层层提高评价标准和相关指标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统一规范营销术语,对各基层机构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落实管理职责。严禁员工诱导、误导或强迫小微企业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对损害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增加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标题:北京银监局:坚决遏制变相提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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