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发布“十大旅游规则”应对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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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三亚2月5日电(记者王晓斌)记者5日从三亚市委宣传部获悉,三亚市当天发布了十项政策措施,旨在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针对因疫情而经营困难的当地旅游企业(包括景区、酒店和旅行社,以下简称“旅游企业”)。
这项措施包括:
一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市财政投入1亿元稳定三亚旅游市场,支持旅游企业发展。
二、及时发放奖金资金。对于符合《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亚市旅游文化体育管理暂行办法》、《三亚市旅游营销推广办法》、《三亚市鼓励拓展海外航线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和《三亚市企业财政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的旅游企业,市财政将于2020年2月底完成补贴发放。
第三,加强财政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应向现金流困难的重点旅游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市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对于偿还贷款有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不会贷款并适当发放贷款。市财政将给予他们优惠补贴。贷款困难的中小旅游企业由市财政担保公司担保,市财政给予贴息支持。
四、实行税收减免和延期支付。旅游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纳税。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以申请减免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加快办理增值税预扣、抵扣和退税。
五、救助海域使用金。旅游企业可以申请海域旅游用金减免。
六、延期支付水电等费用。旅游企业可以申请延期3个月缴纳水、电、有线电视、天然气和垃圾处理费。
七、减轻企业负担。旅行社企业可以申请使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总额的80%。旅游企业可以为员工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比例。
八、降低企业租金。在疫情暂停期间和恢复营业后3个月内,为经营目的出租国有资产可免交租金。对于租用其他营业场所,鼓励各种社会企业的业主(房东)与租户协商租金减免。
九、支持企业不裁员。政府通过就业补贴基金和职业技能提升基金支持旅游企业开展员工技能培训,确保旅游企业员工稳定就业。
十、做好景区酒店升级工作。在疫情期间,鼓励旅游企业升级其营业场所。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如规划和建设许可。
据了解,上述政策和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如果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发布的相关扶持政策与这一政策重叠,企业可以从中选择最好的,但不要重复享受。(结束)
标题:三亚发布“十大旅游规则”应对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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