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57项促进金融振兴农村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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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12月18日电近日,吉林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促进农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意见》将从12个方面采取57项具体政策措施,实施“惠民强基、扩政策、富民富民、整合提质、化解风险”五大服务项目,促进金融支持农村振兴。
在意见的12个方面中,有57项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进一步推进规范金融服务站建设,提高省、市、县三级物权服务水平;推广“三农”风险管理工具,成立涉农股权交易委员会,拓宽农村资源担保范围;开展涉农产业链融资,搭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平台,推进涉农企业兼并重组;建立农村普惠金融指导基金;加大金融“村村通”工程建设,普及支付工具;完善监管体系,防范农村金融风险。
《意见》指出,将通过具体措施实施五个服务项目,即“夯实惠民基础、扩大政策、准确富民、整合提质、化解风险”,强化基础金融设施和基层流通体系及服务网络,发挥金融、货币、差别化监管的政策整合效应,实施信贷扶贫富民、生产生产结合富民、民生保险富民。 促进金融形式、财富和基金互动、金融和大数据的整合,防范和化解金融机构运营和信贷等风险。
据了解,吉林省是全国唯一的省级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逐步建立了“三支柱一市场”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了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金融服务水平。随着这一意见的出台,吉林将依托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金融与农业、农村与农民的融合,帮助农村实现振兴。
标题:吉林省出台57项促进金融振兴农村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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