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复试被打破时,它是如何被打破的?:食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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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东方集成电路
中国企业信息网消息:未通过初验并通过复检的重复食品检验失误已成为相关企业的模板解释过程。食品检验机构之间相互矛盾的结论也在挑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记者梳理发现,2012年以来的三年中,食品行业先后出现了7起初检和复检结果不一致的乌龙门事件,如惠山乳业硫氰酸钠事件和海南椰岛伟哥门事件等。所有这些都在初步检查发现不合格后受到处罚或警告。然而,该企业迅速出具了复检合格报告以证明其清白,在业内引起了巨大轰动。
在无尽的乌龙门背后,隐藏着对复检申请时间、复检机构资质和复检结果有效性的诸多质疑。
专家指出,大多数企业抽样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复检合格结论进行检验,程序违法,不具备推翻初始检验结论的法律效力。针对初检和复检程序和结论中存在的诸多矛盾,业内人士建议,可采用AB控制式自下而上复检和初检和复检机构的联合参与,以确保食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和中立性。
问题1
复验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时限只有5天,企业表示没有收到通知。
《新京报》记者发现,在自己设定的7个目标中,只有3家企业声称收到了初步检查通知,3家企业声称没有收到通知,导致复检时间到期,1家企业没有明确告知。
2015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非法添加69种保健酒的通知。其中,海南可可岛集团的桂露酒涉嫌非法添加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和红地那非。抽样数据显示,2014年11月,四川省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解放街配方超市对标称的海南椰岛桂露酒(批号20131024)进行了抽查。
事件发生后,公司未收到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致使公司无法在限定期限内行使样品确认权和申请复验权。海南椰岛东米的办公室告诉《新京报》记者,直到今年3月11日,他们才收到互惠超市经销商转发的“检查结果通知”。3月12日,通过经销商向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一份声明,明确申请对所涉及的样品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进行了复查。然而,另一方不允许申请,理由是超过了时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检验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验申请。复验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从初验机构取得样品,并在收到备份样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验结论。逾期申请复检,复检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不得复检。
从收到不合格的初步审查到重新审查,有5天的时间窗口供企业申请重新审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名检查员表示,不合格的抽查结果将逐层上报,最终统一上报。在此期间,企业还被给予了申请复审的期限。
然而,《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大部分参与的企业表示,他们没有直接收到通知,而是从当地超市和经销商那里转来的。在最近的硫氰酸钠事件中,惠山乳业指出,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在未通知企业和违反检测程序等四大问题,阻碍了惠山申请复检。
但是,一位在上海多次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抽样检查的资深人士表示,如果在抽样检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将直接通知被检查单位、生产单位和抽样检查监督单位。
关于许多制造商没有收到通知的说法,来文方认为,没有生产单位没有收到通知或因为组织没有发出通知而很晚才收到通知的情况。最大的原因是企业内部信息交流不畅。我们以前也联系过企业,发现很多生产企业自身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内部管理混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表示,在流通环节中被抽样的当事人,如超市、经销商等单位,也有义务和责任告知制造商。监管部门应尽快在互联网上公开,并履行共同告知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
问题2
谁来做复查?
企业自行取样和复检不符合规定。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了申请复验和选择复验机构的程序。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监管、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条例》指出,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抽样检验不合格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从公布的食品复检机构名单中选择复检机构,并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验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到国家指定的食品复检机构进行复检。《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11年至2013年,CNCA先后公布了两批食品复验机构名单,共计136家,包括国家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机构,以及地方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心等。
但是,在过去的乌龙门事件中,许多涉案企业的样品和复检时间没有严格执行该规定,复检机构也没有全部列入上述规定的清单。
2013年,江西省九江市药品检验所对山东福交进行了水溶性物质超标检测。之后,委托江西省药品检验所进行复核,并得出合格结论。然而,这是在一年后独自完成的。
2015年8月,海南椰岛桂露酒涉嫌非法添加伟哥后,委托海南食品检验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通用标准广州分公司、广州金隅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送检合格。然而,后两个机构没有上市。
2015年9月,惠山乳业宣布硫氰酸钠超标后,委托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克列特尼进行复试,并通过测试。但是,其他批次的产品被提交检查,而后者不是目录组织。
目前,大部分所谓的复试都是合格的,程序上也有问题。北京理化分析检测中心研究员刘庆军表示,只有严格执行复检程序,确保初检和复检样品的一致性,才能减少检测过程中产生的误差,确保立场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不能说是由企业自己来选择样品和机构,一个合格的产品经过复检就可以算作合格。
问题3
什么样的复试结果真正有效?
必须取回原始测试密封样品
最初的检查失败和再次检查通过的矛盾结论成了有关企业对公众的唯一解释。但这一条并不适用所有地方。山东福交集团遭遇重大挫折。
自2013年以来,山东福交集团已两次向九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起诉讼,辩称其2012年对福交的行政处罚证据不足,理由是其通过了复审。
数据显示,2012年,九江市药品检验所对九江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的阿胶进行了取样,发现其性质不符合规定,水不溶物达到2.6%。据此,九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没收销售劣药违法所得4.2万元,并两次处以84630元罚款。九江制药公司在缴纳罚款后于2013年提起诉讼,要求山东福交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从法院判决中看到,在两起起诉中,福道集团提交了济南市药品检验所和江西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表明同一批阿胶符合要求。但是,九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福建的两份检验报告中检验的样品没有被初验机构留存,也没有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复检。一年后,他们将样本提交给了江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最终,法院的终审判决认为,富士高集团委托检查的结果并不具有推翻最初检查结果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明确指出,福交集团两次检验的样品不是九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后留下的样品,因此两次检验结果对本案不具有约束力。
企业有权复检,但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刘庆军对《新京报》表示,根据规定,企业在提出复验申请时,可以指定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或从国家公布的复验机构名单中选择,同时由原承担初验的检验机构送来密封样品。样品必须是原检验密封样品,复检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这是正式复检程序的两个条件。
■争议
初始VS重新检查
食品预检验机构和复检机构的职责不平等。
食品的初验和复检结果不一致,经常出现& lsquo乌龙茶,已经上升到测试机构的可信度测试的水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复审程序应该受到保护,不受人为因素和行政干预。
食品初检与复检之间的频繁矛盾也引发监管部门思考,如果复检结论有误,如何保护初检机构的权益。
据资料显示,2012年3月,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昆山流通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红酒和白酒进行抽样检验。经初步检验,易佳乐销售的唐生浓香型白酒的酒精含量不符合标签规定值。
随后,意嘉乐公司向保税区工商局提交了复检报告。南京一家质检机构的复检表明,复检样品的酒精含量合格。但初检机构对复检结论表示怀疑,并进行独立复检,酒精含量仍不合格。
对此,张家港保税区工商局曾在官方网站上发表《从一起不合格食品复检案件谈现行食品复检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指出初检机构只能批准复检结论,不能再次提出复检申请,除非对复检机构提起行政诉讼,维权成本过高。
初检机构和复检机构权利义务不平等,这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也是复检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刘庆军告诉《新京报》记者,在接受监管部门的随机检查委托时,初始检查机构往往承担更大的风险和责任。初始检验机构在出具不合格报告时,必然会面临一系列法律风险,如公司起诉。但是,复验机构不需要考虑这些问题,即使得到完全相反的结果,也等同于最终结论,完全否定了初始检验机构的抽样结果。
刘俊海认为,初验机构面对的是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复检机构面对的是企业。在复查机构的否定原则面前,最初的检查机构已经成为弱势群体。
■国外形势
外国食品检测也犯了错误。
食品检验乌龙门不仅在国内经常进行,在国外也是如此。
2013年,新西兰恒天然集团宣布在生产的浓缩乳清蛋白粉中检测到肉毒杆菌,这影响了国际食品巨头,如达能、娃哈哈、可口可乐和雅培。
然而,2013年8月28日,新西兰初级工业部突然宣布,进一步的检测结果证实恒天然生产的原材料不含肉毒杆菌。这对整个新西兰来说是一个尴尬。由于恒天然最初将检测机构指定为新西兰政府部门,新西兰贸易部长对这种错误的检测感到非常不舒服。新西兰政府随后发布了一份关于自创目标事件的调查报告,指出恒天然和新西兰初级工业部在处理该事件时存在许多问题。
这一检测错误给恒天然集团及其客户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法国达能在2014年1月向新西兰高等法院起诉恒天然,声称自己的目标给达能的营养品造成了巨大损失,并要求恒天然赔偿10亿新西兰元(约7.1亿美元)。然而,新西兰高等法院表示不支持达能的诉讼,并要求该公司参与2016年2月的仲裁。
《新京报》记者从调查中了解到,在欧洲和美国,许多食品的隐患和预警都是由第三方机构首先发现的。这些检查机构独立于政府,并受法律限制。如果发现问题,他们将面临重新检查和法律制裁。
例如,美国直接引入了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和测试机制,并将其常规测试交给各州的认证机构或独立测试中心和实验室。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检测审查过程中发现对公众健康有重大风险,应立即向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报告。
为了防止欺诈,法律规定,食品企业向第三方审计机构或审计员提供虚假陈述,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向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提供虚假陈述,将被处以罚款和不超过五年的监禁。
■解决方案
缓解矛盾可以借鉴AB型控制复核
事实上,今年10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首次确立了随机盲选原则,以回应业界对复验程序的质疑。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受理复验申请的部门应当在公布的复验机构名单中随机确定复验机构。也就是说,企业选择复验机构作为复验申请人的原有权利已经丧失,取而代之的是验收部门的随机盲目选择,以进一步保证复验机构的中立性。
江苏省工商部门曾建议上诉委员会进行一次有控制的复审,并制定一项地板覆盖规则。建议抽样检验部门在复验申请人委托复验的基础上,可以同时委托另一个复验机构进行复验。如果两次复查的结果一致,则为最终检验结论。复验结果不一致的,委托复验机构复验,并作为最终检验结论。虽然比较复杂,但可以有效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复验失误造成的不利影响。
复查机构必须维护程序公正,避免秘密操作。北京理化分析检测中心的研究员刘庆军建议,检验程序应该在初始检验机构和复检机构之间相互披露。初始检验机构认为复验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公开提出申请。双方应共同派遣检验人员按照同一套操作规范和程序对原密封样品进行检验,然后得出检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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