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学徒制”鼓励学校和企业培养技能型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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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发布了《厦门市提高职业技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新的政策和项目,明确落地细则,进一步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企业就业。25日,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彭新亮接受了网上采访和解释方案的亮点。
[叹息]
厦门企业可向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申请,与各高校合作组织实施技能型人才联合培养的“学徒制”。学徒的非全日制学生注册应在灵活的学分制下进行。
支持各区、镇、村按照《厦门市新型城镇化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项目体系开展“一村一案”技能培训。
突出显示1
“三高”企业享受员工培训补贴
据报道,“计划”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相应的支持政策。例如,厦门“三高”企业和重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生产发展需要,自主确定培训岗位类型、培训方式和考核计划,开展员工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此外,厦门企业还可以与各大专院校合作,向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申请,组织实施“学徒制”下的技能人才联合培训,对非全日制学徒进行注册,并采用灵活的学分制,有计划地培养优秀技能人才。对在规定的学制内取得全部学分和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企业补贴。其中,厦门“三高”企业和重点企业与市内外高职院校合作开展“学徒制”实习。对一次组织30人以上、为期2个月以上在厦门企业开展培训的高校,每所高校给予500元标准培训管理经费补贴。
在厦门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实名制求职、就业和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厦门的台湾同胞),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参加考核和考核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补贴。
亮点2
真金白银支持村庄振兴示范村
为了与厦门市农村振兴战略相协调,该计划也有针对性的内容,包括支持各区、镇街道和村居民按照《厦门市新型城镇化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一村一案”技能培训,促进失地和失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其他岗位和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补贴。
同时,支持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参照各类劳动者的个人参与,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机构,按照规定进行考核,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该计划还用真金白银支持厦门的农村振兴示范村。鼓励厦门市农村振兴示范村通过镇街道向区人民社会事务局申请举办职业道德、职业标准、工匠精神、质量意识、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与健康、就业指导等职业素养提升活动的研讨会和宣传活动,以增强示范村村民的就业能力,引导示范村村民自主创业。 并按每年12次以上每次2000元的标准向村民发放补贴。
标题:厦门出台“学徒制”鼓励学校和企业培养技能型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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