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抽查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
本篇文章540字,读完约1分钟
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复验机构不得与初验机构相同...3月26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异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异议工作,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新制定的《细则》充分考虑了复验和异议工作的特点,明确了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验和异议工作中的职责,规范了复验和异议流程,进一步缩短了异议审查时间,细化了复验和异议工作的相关时限要求。
该规则明确规定,不合格食品复检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书面提交复检申请、接受复检、确定复检机构、移交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并提交复检报告、通知复检申请人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系统填写和审核等。复检机构不得与初始检验机构为同一机构;复验机构应当使用与初验机构相同的检验方法进行复验;申请人对抽样过程或者样品的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的适用等有异议的。一、申请人应当在抽样完成或者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复验或者异议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复验或者异议申请受理或者驳回通知书。
王浣安,尚辉包荣,媒体记者张勇
标题: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抽查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
地址:http://www.zyycg.org/qyzx/490.html
免责声明:中国企业信息网为网民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中国企业信息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