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增加不能成为一纸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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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于工人普遍关注的节假日加班工资问题,劳动保障部提醒用人单位和工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将与往年不同。根据调整后的计算基数,今年元旦工人加班。当日加班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以工人正常出勤的月薪2000元为例,加班工资基数为月薪的70%,即1400元,除以20.83,再乘以300%,即法定节假日的“三倍工资”,约为201.6元。此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提醒,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支付“三倍工资”,在公共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两倍工资”,不得随意“补假”或“补偿金”。
加班工资是雇主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照常工作的一种经济补偿,也是国家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而提出的法律要求,雇主必须遵守。然而,在实践中,为了节约成本,一些用人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践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们随意延长工人的工作时间,甚至是国家法定的休息日和节假日,而雇主不向工人支付加班费,这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虽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增加节假日加班工资是合理的,但这是有法律依据的。然而,雇主是否同意增加假期的超时工资?如果你得不到雇主的认可和回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提醒是什么?你是在虚张声势,还是在尽你的职责?加班没有全额支付,甚至根本没有,这是雇主的普遍做法,但大多数工人选择默默忍受,以保住他们的工作。去年,媒体不是报道了南京某雇主的工人因为要求加班吃午饭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被该雇主解雇了吗?
节假日期间,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是承担《劳动法》赋予的劳动执法的重大责任,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犯劳动者的权益,纠正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对情节严重者依法严惩,使用人单位为其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让用人单位。而每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只是出来重申和提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话有多大的威望?我们的法律需要严格执行,而不是重复和提醒。
每个假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都会提醒雇主支付加班费,这并没有错,但是我们不能一下子“提”出来,所以我们怎么提醒他们去执行法律呢?用语言来对付雇主是没有用的,而只能对付法律和敷衍了事的工人,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最大的失职和失职。真正的办法是加强对节假日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执法检查。违反法律的雇主应被责令改正,并给予经济处罚。只有让雇主付出必要的代价,他们才能“从错误中学习,获得智慧”,才能关注工人的权益。
“我们想成为中国在这一领域最好的成员”,这一目标使昌河飞机工人隶属于中国航空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标题:加班费增加不能成为一纸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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