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降低用电成本的八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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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我省主要行业和一般工商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今天,国家电网吉林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推出八项措施,分阶段实施降低电费政策,预计将降低电费6.92亿元。
非高耗能大型工业企业和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企业电价下调5%。除《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中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非金属矿产品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和“电力及热力生产及供应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外的大型工业企业,电价将下调5%。受益于公司业务领域的63000家大型工业电力客户,预计将使客户电费支出减少3.05亿元。除《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中的六大高耗能行业外,实行一般工商电价,电价5%。已使152.53万普通工商电力用户受益,预计将减少电费2.67亿元。
延长“支持两部制电价政策”的实施期限。防疫期间暂时无法启动或恢复正常工作的企业,可申请减容、暂停、恢复减容和暂停恢复,不受“基本电费计算方法选定后3个月不变”、“暂停用电不少于15天”等限制。因防疫需要扩大生产能力的企业,如果选择按合同规定的最大需求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规定的最大需求量105%的部分应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实施期限由原“防疫控制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惠及23300家大型工业用电客户,降低客户电费1.2亿元。
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抄表和记账。该政策将于2月1日至6月30日实施。对于受益于该政策的153.1万电力用户,将在2月1日和6月30日进行两次临时抄表,以准确记录用电数据并逐户计算电费。对于已在2月份支付电费并享受该政策的客户,应在3月15日前退还部分应豁免的电费。无法退款的客户将在3月份从他们的电费账单中逐户扣除。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和规范调价用电。积极配合地方价格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清理和规范输电环节的不合理加价,监管商业综合体等输电单位,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递给最终用户。
延长防疫物资生产企业“30”服务期。防疫期间,新办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需要扩大生产能力的企业的用电需求将会增加,供电和投资将开辟两条绿色通道,实行“零参观、零审批、零投资”的“30”服务。因为防疫和控制需要增加二次电源,免交高可靠性电源费。实施期限由原“防疫控制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据悉,分阶段降低用电成本所涉及的所有电价减免预计为6.92亿元,全部由国家电网吉林电力有限公司承担,不会转嫁给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也不会与政府收取的资金共享。
此外,我省电力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出台减费政策。客户经理将在各个阶段向企业详细解释降低用电成本的政策,如调整两部制电价实施模式、降低电费等。,帮助企业分析用电成本的构成并推荐最佳的收费方法。(记者实习生程)
标题:吉林省降低用电成本的八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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