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日前宣布,六类新股发行辅导工作一定会加强对辅导工作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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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讯(记者胡瑜)2月27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广东证监局获悉,广东证监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辖区内上市公司咨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报告指出,一些在司法管辖区执业的咨询机构更强调推荐而非咨询,更强调形式而非实质,并且缺乏监管要求的执行。在咨询备案程序、咨询组织与实施、咨询实践效果等方面存在一些典型问题。
在咨询备案过程中,广东证监局指出存在两种问题:一是咨询材料制作不细致,包括文件格式不严谨,文件内容模板化;二是咨询程序未落实到位,具体包括未按要求提交进度报告、未及时上报审计、未及时公开信息。
关于辅导的组织和实施,广东证监局指出存在两类问题:一是辅导过程流于形式,具体来说,培训工作不扎实,辅导标准不深入;第二,咨询组织不有效,具体包括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服务能力不足,咨询过程安排不合理。
就辅导的实际效果而言,广东证监局指出存在两类问题:一是拟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不理想,具体来说,就是“三会”程序落实不到位,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等基本制度没有有效发挥作用;二是对资本市场缺乏了解,包括对咨询工作重视不够,诚信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薄弱,对资本市场制度和规则不熟悉。
广东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从三个方面反映了咨询机构管理层和工作人员的严重主观缺陷:一是管理层不够重视,二是咨询人员不够勤勉,三是个人诚信缺失。针对上述各咨询机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广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现集中上报。要求所有相关咨询机构针对问题进行深入的自我检查,形成实质性的改进。
一是要制定具体有效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咨询项目监管机制,定期跟踪项目进展和状况,防止人员空缺和项目遗漏。二是将咨询工作质量纳入评估范围,全面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坚决追究存在严重问题的投资银行团队和个人的责任,彻底改变“重赞助、轻咨询”的局面。第三,要熟悉和真正了解监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提高履职能力,配合监管部门关闭资本市场。
广东证监局表示,下一步要加强对辅导工作的监管,加强辅导监管的宣传和通报,促进形成辅导机构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从源头上提高辖区上市公司的质量。
标题:广东证监局日前宣布,六类新股发行辅导工作一定会加强对辅导工作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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