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同时享受省、市财政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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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三亚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开展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旅游企业,只要在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发放全部贷款,即可同时享受省、市两级财政优惠。
据了解,省级财政贴息对象是受疫情影响的旅行社、景区、酒店、旅游演艺、高尔夫旅游等五类旅游企业。三亚的财政贴息对象是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旅行社、景区、酒店、旅游演艺、旅游交通、海鲜和餐饮等六类旅游企业。其中,三亚市财政贴息贷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和营业场所的更新改造,不能用于替代贷款或借新还旧。
《细则》明确规定了贴现利息标准和期限。其中,根据三亚市财政贴息政策,在政策执行期间,市财政周转金贷款贴息和市财政营业场所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将分别按照合同签订日同期贷款市场(LPR)报价的30%和20%给予。如果实际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市场的报价利率(LPR),实际贷款利率的30%和20%将分别给予市财政周转金贷款和营业场所更新改造贷款的贴息。贴现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每个企业的市级财政贴息总额不得超过200万元,特殊情况可讨论一种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可享受省市财政贴息。在申请期间,贷款利息已退还给银行。同时,省级优惠部分,如果省级实施细则与实施细则不一致,以省级实施细则为准;市级贴息实施细则和三亚市发布的其他贴息政策重复执行,企业可以选择最佳,但不重复享受。
标题:三亚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同时享受省、市财政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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