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召回屡屡不涉及中国市场强生被国家食药总局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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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上宣布,强生(韩国)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3日因质量原因被召回。近年来,强生公司因质量原因在世界范围内频繁召回药品和健康相关产品。自2009年以来,强生在中国的公司已经在中国大陆召回产品33次。鉴于相关情况,我局负责人于6月13日采访了强生公司。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强生公司的药品和健康相关产品经常因质量原因被召回,这表明强生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可能存在缺陷。中国的任何制药企业都必须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任何产品缺陷或质量问题必须召回,任何国外召回的药品必须在中国同步召回。如果药品生产企业的召回没有上报,召回不及时,将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直至停止在中国的药品生产和销售。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强生公司最近在韩国召回了两种药品。据媒体报道,4月23日,韩国政府强制强生公司(韩国)在韩国市场召回约162万瓶儿童用泰诺止痛糖浆和泰诺混悬液,因为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超标,有损害儿童肝脏的危险。5月3日,由于机器故障,该药主要成分浓度失控,强生公司在韩国召回了“泰诺解热镇痛糖浆”。然而,据媒体统计,自2005年4月以来,强生子公司涉及的50多起召回事件中,大部分都没有在中国被召回或调查。
关于媒体对召回事件中中国市场屡有“例外”的质疑,强生相关媒体负责人表示,中国市场不“例外”。强生公司将一些海外产品召回不涉及中国市场的原因归结为三个方面:第一,产品从未在中国注册或上市;第二,虽然类似产品在中国注册上市,但国内上市产品的制造商与被召回产品的制造商完全不同;第三,虽然产品在中国销售,但召回的批号产品不在中国销售。关于强生公司最近在韩国发生的两起药品召回事件,该事件不涉及中国市场,强生公司相关媒体官员表示,正是因为第二个原因。
南开大学国家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戴金平表示,跨国公司应该追求利润最大化,售后服务是其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要享受完善的售后服务,一方面要求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问题时积极寻求法律保护;另一方面,也要求相关部门完善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对跨国公司的经营形成约束。如果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部门可能不再简单地谈论跨国公司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而是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标题:产品召回屡屡不涉及中国市场强生被国家食药总局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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