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摸底中国企业在美投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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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起诉奥巴马的案外意义——
三一集团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一案,被称为“秋菊故事”的国际版,一直牵动着准备“走出去”的中国企业的神经。
三一集团公关总监陈志廷日前在接受《中国企业报》采访时表示,证据和材料已经准备好,公司对11月份的庭审充满信心。
三一集团被迫走上诉讼之路。这起诉讼的起因是三一集团在美国投资风力发电场被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禁止,美国总统奥巴马为此签署了禁令。这是美国总统22年来首次以安全为由阻止外国投资。2010年8月,三一集团在美国注册成立罗尔斯公司,这是三一集团在美国进行风电投资和建设的附属企业。但是奥巴马的禁令花费了罗尔斯2000多万美元。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三一集团起初不想打这场官司。在美国,提起诉讼的期限是45天,三一集团在最后一刻决定试一试。
在法理学上有获胜的可能
知名跨国诉讼律师郝军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法律上讲,胜诉的希望确实存在。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政府的行政权与法院的司法权和国会的立法权相分离。因此,如果法院最终裁定总统的行政命令违反了宪法,或者国会通过的一些法律违反了宪法,从理论上讲,美国法院有权进行纠正。
“美国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美国宪法等法律,也违反了国际法。商务部国际贸易与经济合作研究所研究员梅新宇博士认为,中国政府有必要就三一集团问题与美国进行外交谈判。
“从目前来看,美国有关方面在这件事上走得太远了。更有可能的是,这场诉讼将部分胜诉。双方都可能找到一个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郝君波说道。
据美国媒体报道,三一集团有一定的获胜理由:在罗尔斯的四个风电场项目中,有三个项目距离上述“限制区”1.4至6.7英里(要求它们迁出)。相应地,德国公司和丹麦公司生产的涡轮机已经在这个“禁区”附近运行。
三一集团还声明其抵制理由如下:奥巴马违宪。它未经法律程序就剥夺了罗尔斯的私有财产权,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关于私有财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
三一集团总裁向表示,当他们知道美国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拒绝三一集团的投资时,他们将自己的相对股权转让给了美国公民,但他们仍然失败了。为此,三一集团损失了2000多万英镑。一万美元,“至少给予合理的补偿。”
为中国企业赢得正面形象
“不管这起诉讼的结果如何,三一集团在美国的投资实际上受到了影响。”陈志婷说道。
郝军波告诉记者,这起诉讼的结果意义更大。如果三一集团没有这第一次,中国企业将永远不知道美国的底线在哪里。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变得成熟自信,学会了拿起法律武器,用国际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如果美国完全胜出,将对外国投资者造成打击,这将使他们对美国的投资环境产生怀疑。
事实上,三一集团并不是第一个遭遇“总统令”的中资企业。早在1990年,美国总统乔治·w·布什就下令禁止中国航空空技术进出口公司收购美国mamco制造公司,但中国企业并未将其告上法庭。
如今,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已经开始爆炸式增长。根据商务部的数据,从2004年到2011年,中国海外直接投资的平均复合增长率高达43%,总量增长了12倍。
郝俊波认为:“如果美方调查,我们将撤销和放弃自己,那么我们可能永远不会有这样一个公平和公开的程序来澄清自己。”美国官员和公众都说中国公司有罪,因为存在问题。所以他们知道困难之后就会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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