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煤层气开发处于初级阶段应增加开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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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煤层气属于国家一级管理矿产,由国土资源部管理;然而,煤炭资源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大多由地方政府管理,这使得大规模的采矿权重叠现象频繁出现。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瓦斯与矿井权重叠引发的纠纷导致了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客观上造成了煤层气开发利用不容乐观,也影响了一些煤矿的瓦斯治理。国土资源部多次对燃气权进行协调和界定,部分企业经过协商就燃气权的界定达成一致。
最近,国务院批准了《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总体规划》,对煤层气的开发也做了相应的说明:按照“先采瓦斯,后采煤,先抽后采”的原则,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的开发和综合利用;对于过去已经批准的属于同一地区不同采矿权人的项目,先抽后采的问题通过协商解决;新开发项目应先采气后采煤,先抽后采。
在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改革试验中,突破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制度和制度障碍是一个重要的改革探索领域,如何突破煤层气开发的制度障碍是开发企业面临的课题。山西省能源部门的一位人士也认为,如何解释这一说法仍无定论。但在实践中,只有“搁置争议,创新煤层气开发机制”,才能实现双赢,毕竟经济效益是共同的。我们不能因为采矿权问题而失去开发利用煤层气的机会,也不能影响煤矿的瓦斯治理。
山西晋城煤业集团沁水蓝焰煤层气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凤鸣表示,由于煤层气开发前期设备和技术投入较大,技术成熟的煤矿企业没有再开发的区域和场所,区块油气巨头技术不成熟,短期内不会大规模增加煤层气产量。
中国工程院院士梁缘表示,2011年,中国地面煤层气抽采量达到23亿立方米,地下抽采量达到9.2亿立方米,总计115亿立方米,首次突破100亿大关。煤层气利用逐年增加,去年达到53亿立方米。就资源而言,煤层气产业发展规模较大,但就经济而言,目前国家扶持政策还不够。如果我们能够加大对煤层气开发的政策支持和瓦斯防治补贴,中国的煤矿瓦斯和煤层气产业将在很短的时间内有很大的发展。
一些专家认为,中国煤层气的赋存条件决定了煤层气产业只能坚持地面开采与地下开采相结合、两条腿走路的发展模式。其中,在煤矿区瓦斯抽采方面,以淮南为代表的煤与瓦斯共采技术解决了松软低透气性煤层群的开采技术难题,现已在全国推广。在地面煤层气开发方面,以山西晋城为代表的高等级煤层气利用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山西晋城已建成国际示范区和煤层气产业基地。
标题:国内煤层气开发处于初级阶段应增加开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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