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债券质押式回购风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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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控制指引》,将于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根据指引,投资者进行融资回购交易时,回购标准债券的利用率不得超过90%,回购倍率不得超过5倍。本规定为回购融资人定义了两个风险控制指标,即回购标准债券的利用率和放大倍数,并定义了具体的计算方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的范围是指证券公司的普通经纪客户,不包括直接拥有或租赁交易所交易业务单位的机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指出,该指引将于明年2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新客户,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指南的相关要求;对于现有回购融资交易客户,如果当前相关风险控制指标已经超过规定,通知规定了半年的缓冲期,并在2012年6月30日前逐步达到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证券公司应与客户协商确定达标日期,双方应签订协议,明确符合本指引要求的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和期限,并督促其履行协议。
标题:上交所发布债券质押式回购风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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