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电力央企涉嫌人为修改排放数据遭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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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保部发布了《2010年脱硫设施运行异常电厂名单及处罚结果公告》,其中8家电厂因二氧化硫超标被环保部追究责任,涉及中国电力投资公司、国电、华电、大唐等多家发电企业。
根据环境保护部,八个电厂脱硫装置运行异常,自动监控系统使用异常,监控和dcs数据欺诈,二氧化硫排放超标。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处罚。
环境保护部要求上述企业必须在201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在2010年全额缴纳二氧化硫排污费,核实已经收取的二氧化硫排污费,并追回差额。
八家发电厂被追究责任
根据《关于2010年脱硫设施异常运行电厂名单及处罚结果的公告》,被处罚企业包括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内蒙古中国电力投资公司霍梅洪钧铝厂、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湖南华电石门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大唐甘肃西固热电有限公司、河南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河南能信热点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5.31,-0.01,-0.19%)新
上述大多数发电厂都被怀疑非法人为修改排放数据。
内蒙古中国电力投资霍梅洪钧铝厂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共有8台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200mw。2010年,发电量为72.4亿千瓦时,煤炭消耗量为663.6万吨。环保部表示,经核实,电厂3号、4号机组采用两炉一塔半干法脱硫工艺,二氧化硫浓度长期超标。为避免处罚、弄虚作假和人为修改数据,将超标排放浓度改为达标排放浓度。
拥有两台600兆瓦机组的河南国电全敏发电有限公司也出现了类似情况。2010年发电62.3亿千瓦时,用煤278万吨,全年享受国家脱硫电价补贴政策。根据环境保护部的核实,公司两套装置采用一炉一塔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由于燃煤的实际含硫量长期超过脱硫设施的设计含硫量,经常启动旁路运行,二氧化硫超标排放严重。同时,脱硫设施监控仪表故障长时间不维护,运行参数混乱。为了避免处罚,脱硫设施运行的历史数据被人为修改和篡改。
江苏连云港新海发电有限公司也是如此。经核实,公司两套装置均采用一炉一塔回流的半干法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工艺,脱硫装置的石灰石给料系统未按规范要求运行。它一年到头时断时续,在超过10天的时间里停止添加石灰石有很多问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过高的问题十分突出。为了避免处罚,对烟气在线自动监测仪的参数进行了人为修改,造成了欺诈。
火电减排将进一步加强
环境保护部指出,火力发电厂排放超标问题由来已久,主要是由于环保意识的缺乏,其中一些电厂在脱硫设备改造方面确实面临技术和资金困难。据统计,去年通报的八家火电企业平均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1万吨,严重超标。
据公开资料显示,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国火电脱硫机组的比重大幅上升,火电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了明显改善,但我国的人均装机容量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中国的能源结构决定了燃煤机组的装机容量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增加,而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仍将增加。
据报道,今年上半年,中国氮氧化物总量控制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上半年,在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大污染物中,一项氮氧化物指标没有下降而是上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17%,二氧化硫等其他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没有明显下降。
因此,今年6月,环境保护部综合司大气司司长吴先锋表示,为了满足“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应分别减排8%和10%,火电行业的排放标准必须严格执行《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就是说,二氧化硫排放的上限是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是100毫克/立方米。这意味着火电厂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最终草案中的标准不会比第二稿有所放松。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十二五”期间,将收紧排放标准,强化火电厂减排措施。火电厂脱硫将突出项目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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