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十二五节能目标为万元GDP能耗降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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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规划
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50项政策措施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规划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规划》(国发[2011]26号,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12个方面50项政策措施。对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
问:请谈谈制定该计划的背景。
答:“十一五”期间,国家首次将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五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29%和12.45%,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设定的约束性目标,扭转了“十五”后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上升的趋势,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二五”期间,中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中国的能源需求正在刚性增长。由于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能力的制约,全球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影响,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加强,节能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我国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难度加大、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等问题。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规划》。
《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推进节能减排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全文共分为12部分,共50篇文章。十二个部分是: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实施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完善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检查;推进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问:“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建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降低能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能源消耗总量的合理控制相结合,形成逆向机制,加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坚持强化责任、完善法制、完善政策、强化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和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实现,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问:“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规划细化了“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的节能减排目标。在节能方面,建议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至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低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低32%。十二五期间,将节约6.7亿吨标准煤。在减排方面,建议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和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和2267.8万吨下降8%;中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和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和2273.6万吨下降10%。
《规划》还以附件的形式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各地区的节能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氨氮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问:该计划如何考虑强化节能减排目标的责任?
答:《规划》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任务。一是合理分解节能减排目标。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和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国家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个区域。例如,节能目标分解: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下降18%;北京、河北、辽宁和山东下降了17%;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和陕西下降16%;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和宁夏下降了15%;海南、西藏、青海和新疆下降了10%。二是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能源生产、流通和消费统计,建立健全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完善节能减排统计核算、监测和评估方法,继续做好全国和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通报工作。第三,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区域目标评估与行业目标评估相结合,五年目标与年度目标完成相结合,年度目标评估与进度跟踪相结合,解决节能减排问题。国务院每年组织对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绩效管理,实行问责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问:《计划》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答:规划提出,一是抑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的过快增长。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的新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和安全约束。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的出口。承接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必须坚持高标准,严禁转移污染性产业和落后产能。第二,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每年在各地区分解落实任务,完善退出机制,引导和督促产能落后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中央统筹支持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第三,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支持在产业升级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重点项目。第四,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在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基础上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核电,加快发展天然气,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达到11.4%。第五,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到2015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将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7%和8%。
问:计划中提出的节能减排重点项目是什么?
答:节能减排重点项目主要包括:一是节能重点项目。包括节能改造项目、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节能产品惠民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项目,形成3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二是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包括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脱硫脱硝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减能力分别为420万吨、40万吨、277万吨和358万吨。三是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包括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工业园区回收改造项目等。《规划》还明确要求多渠道筹集节能减排资金。节能减排重点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项目实施者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解决。各级人民政府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和引导。
问: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管理,该计划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主要有八个方面:第一,合理控制总能耗。建立总能耗控制目标的分解和实施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是控制区域能源消耗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进行预警和控制。全面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城乡建设和消费领域的能源管理。二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依法加强年耗标准煤1万吨以上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开展1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现节能2.5亿吨标准煤。第三,加强工业节能减排。重点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指导,促进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四是推进建筑节能。制定并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第五,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开展低碳交通专项行动,加快淘汰旧交通工具。第六,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加快淘汰旧农业机械,推广农业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七是推进商业和民用节能。在零售等商业服务和旅游领域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在居民中推广使用节能家电和照明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汽车。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八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新建建筑将实施更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办公区节能改造。国家机关按供热收费。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限额管理制度。
问:《规划》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什么要求?
答:规划提出要加强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制定国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同时,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快资源回收产业化、推进垃圾回收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
问:《规划》对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做出了哪些规定?
答:规划提出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组织高效、节能、环保的共性、关键、前沿技术研究。二是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的产业化示范力度。重点支持节能减排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加快产业化基地建设。第三,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技术选择、评价和推广机制。重点推广一系列先进适用的技术。第四,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政府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大推广力度。
问:请详细介绍计划中提出了哪些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答:《规划》从价格、金融、税收和金融四个方面提出了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关于价格和收费政策。一是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产品的价格关系。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和阶梯水价。改进峰谷分时电价方法。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二是对能耗超过国家和地区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各地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按程序加大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力度。三是严格执行脱硫电价,研究制定燃煤电厂烟气脱销电价政策。第四,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的问题。第五,改革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加大收集力度,降低收集成本。
财政政策。一是加大中央预算和中央政府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加快实施重点项目和能力建设。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深化“以奖代补”、“以奖促管”、以财政补贴方式推广节能产品的支持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第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继续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项目。三是推进绿色政府采购,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比重,研究实施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
关于税收政策。一是实施国家支持的节能减排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二是积极推进资源税费改革,改变原油(89.18,-1.03,-1.14%)的征收方式,从从价征收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适当提高税负水平,依法清理和取消涉及矿产资源的不合理收费基金项目。第三,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控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种开征环境保护税。第四,完善和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五,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抑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的出口。
金融政策。一是加大各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节能减排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二是引导各类风险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基金和国际援助基金投资节能减排。三是提高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的贷款门槛,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系统,与企业信用评级、贷款和证券融资相衔接。第四,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银行绿色评级体系。
问:如何加强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
答:《建议》提出完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加快制定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二是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提条件,未按目标责任书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和未实施重点减排项目的区域和企业,应分阶段进行环评审批。三是加强重点污染源和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纳入国家重点环境监测的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应安装运行管理监测平台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定期报告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信息,通过联网促进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共享。第四,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重点用能单位、重点污染源执法检查。落实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
问:为了发挥市场导向机制的作用,《规划》主要推进哪些节能减排市场导向机制?
答:规划提出要充分发挥节能减排的市场化机制,主要包括加强能效标识和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的实施,建立“龙头”标准体系,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进排污权和碳排放权试点交易,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特许经营。
问: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有哪些方面?
答:第一,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修订)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产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建筑能效标准和设计规范,提高准入门槛。建立符合氨氮和氮氧化物控制目标要求的排放标准。鼓励地方政府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节能环保标准。二是加强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督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继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实现能源计量数据的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控。
问:《规划》提出了什么任务来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答:规划提出了三项任务,一是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组织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节能减排的日常宣传教育。二是深入开展全国节能减排行动。抓好家庭社区、青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关、科技、科普和媒体等十项专项行动,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第三,政府机构带头节能减排。
问:请谈一谈国务院关于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组织领导的要求。
答:在《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全面负责的工作要求,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细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实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的推进力度,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推进国家节能减排行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和共同推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全面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发展改革委负责承担国务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环境保护部主要承担减少污染的工作;统计局负责加强能源统计和监测;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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