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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月和2月应付社保费用暂延至3月底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6-13 15:20: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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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疫情防控,我市暂将1月和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期限延长至3月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开业。

我市已将1月和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期限暂时延长至3月底。根据疫情情况,本市可以继续放宽时限要求并通知公众。在延长期内,所有社会保险福利将正常享受。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职工保险登记、缴费等业务,疫情结束后允许进行后登记。事后登记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不得拖欠费用,不得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北京:1月和2月应付社保费用暂延至3月底

通知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工作要求,各社保机构(机构)应尽可能提供“不开会”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该市还将为医疗保健和相关工人的工伤保护开辟绿色通道。根据特殊事项和紧急事项的原则,已投保并被确认为工伤的医疗保健和相关工作人员将得到优先考虑。按照通知和承诺制度的要求,精简证明材料,开辟工伤待遇快速支付渠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提供优质高效的工伤保险防疫服务。(记者戴丽丽)

标题:北京:1月和2月应付社保费用暂延至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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