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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立防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6-11 04:31: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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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防疫期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决定建立防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绿色通道”。对于属于防疫和控制的紧急救援和救灾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知情承诺制度”。

通知指出,各级生态环境局和行政审批局要把打赢防疫战争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主动做好防疫相关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防疫物资生产急需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消毒机、红外线温度计等建设项目,可实行“通知承诺制”。在控制环境风险的前提下,因特殊情况被防疫指挥部(或主管单位)认定为防疫项目的抢险救灾项目,在开工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可在开工后竣工,相关建设条件可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防疫建设项目“绿色通道”,设立专门机构,加快环评审批进程,确保防疫建设项目及其上下游配套项目先行投产。积极推进环评审批服务项目“网上”和“不符合”审批,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倡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登录政府服务网络等相关业务平台,进行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处理。对于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较低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以免除技术审查程序。对于需要技术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鼓励采用专家函审查和网上视频联合审查等方法。同时,要求严格,以确保技术审查的质量不会降低。如确需与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沟通,鼓励电话、电子邮件和快递。

山西省建立防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同时,通知指出,在开辟“绿色通道”和提高审批服务效率的同时,城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秩序”空控制要求,并加强活动期间和活动后的监管。要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控制,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记者程)

标题:山西省建立防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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