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出租车管理办法执行18年后废止 沦为“僵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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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住建部官网上,“住宅城乡建设部关于废除公安部“城市出租车管理方法”的决定”在住宅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事务会议上审议,3月16日发表,是宣布废除“城市出租车管理方法”的决定的日子吗? 至此,18年来执行的“城市出租车管理方法”正式废止了。
关注。
根据一些规定与新诉求相背离的
,《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经原建设部、公安部批准,于1998年2月实施,与城市出租车的计划、经营、管理和服务有关。 《方法》要求从事出租车经营的公司和个人符合相应的资格,经营者和司机在服务中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另外,确定规定出租车服务中发生的投诉和纠纷。
18年来,我国城市交通环境经历了翻天覆地的一些变化。 随着交通堵塞的加剧和公共交通工具的诉讼迅速发展,这条规则有时引起争论,可以对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有偿转让和转让的复印件,在层层分包下,成为“奠基钱”的来源之一,深深地成为公众的恶疾 这个政策提到经营权“可以买卖”,所以在接下来的急速发展中,出租车领域发生了天价“卡费”等问题,业界相关人员认为“卡费”的存在是出租车“香典费”高的理由之一。
此外,该方法的一些规定与网络约车等新的诉求相去甚远。 该方法只规定“出租车实行手持电话、预约、网站租赁等旅客运输服务方法”,现在已经明确可以涵盖近两年新流行的网络合同方法。
多年来一直是“僵尸的做法”
交通运输部道路科学研究院道路交通快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浩向京华时报记者介绍,在2008年大部分制改革之前,指导城市交通快速发展的职责属于原建设部,《城市出租车管理方法》也是在此背景下发表的。 但是出租车管理又是地方的事权,各地根据出租车迅速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体制上也交给交通部门或交给建设部门管理,各地城市生活的人民政府也制定了地方租赁管理办法。 实践表明,该方法在出租车管理中的作用有限。
随着交通运输部于2008年3月23日正式挂牌,出租车行业管理“政出多门”的局面结束了。 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了《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业界所说的16号令),9月30日在交通运输部令上发表,于年元旦实施。 这项规定规范了出租车服务的经营权管理,制作了增加出租车预约、加强出租车服务等复印件。 由此,“住建版”“城市出租车管理方法”成为了业界口的“僵尸方法”。 但是,“香典金”争论表明,尽管交通运输部的《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实施,但与《98版城市出租车管理方法》相似的规则并不是“生硬”。 现实中,如何彻底销毁“废除”的文件,尝试城市管理部门。
追究。
你的意思是为出租车改革做准备吗?
目前,中国许多城市存在开车困难、服务质量不高、群众出行诉求不满意、领域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刻不容缓。 年,交通部制定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车领域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在刚结束的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说,目前两个文件还处于编纂阶段,努力尽快发表。
这次废除“方法”和发行两个文件有什么关系呢? 王浩认为,原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应在职责调整或交通运输部颁发新部令时立即废除。 交通运输部16号令发布后,为各地进行出租车管理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几乎失去了“方法”的本来作用。 文件的废除被认为有一定的手续和周期性,这次住建部和公安部应该废除“方法”,属于手续性的文件废除,“和两个文件的发行没有太大关系”。
“香典钱”“卡费”怎么改?
记者观察到交通部发布的16号令第一次需要为出租车的经营权设定期限。 “将出租车的经营权从无限期变更为有期限是一大进步。 ”王浩表示,出租车公司从各地交通管理机构获得经营权后,无限期录用,公司将长时间相应征收承包费,竞争力不足服务意识可能会变差。
王浩告诉记者,本轮将改革经营权管理。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车领域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
意见》在提出经营权设定期限的基础上,提出将出租车经营权从“有偿”逐步转换为“无偿”采用,不得炒作和擅自转让。 “香典金”制度也全面改革,天价“卡费”的问题将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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