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三部委肯定导游高质量服务奖励 业内看衰小费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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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旅游局、人社部、全总三部门共同发表了《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和支持了导游报酬制的改革。 根据《意见》,旅行社今后必须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提供工资、带团补助金、奖金、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工资保障。 另外,《意见》首次提出“旅行社必须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导游对高质量服务的奖励机制”。 官方首次使用“高质量服务奖励”“游客自愿支付”来表达导游的报酬问题,广泛解释为“小费马上就要合法化了”,所以如何解释这个呢? 现在导游的收入构成是怎么样的? 北京青年报记者对北京地区的导游进行了样品访问。
现状调查
导游的“种类”打乱了很多人的素质
北青报记者从很多旅行社获悉,现在北京市场上的导游有多种类型,“情况不同,鱼龙混杂”。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告诉北青报记者,现在导游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职导游,另一类是兼职导游。
专职导游分为某旅行社直接录用的正式员工和靠导游服务中心和其他企业的导游两种,靠的企业向有诉求的旅行社派遣劳务。 兼职导游有导游手册,但平时是从事其他职业的人。 他们大多拥有外语专业知识,在旅行盛行的季节提供服务,资格平时依靠某企业。 除此之外,其实市场上有很多没有资格的黑指南。
曹先生(化名)现在是国内知名旅行社的正式合同负责人,有劳动合同,有五险一金,团体有补助金。 他告诉北青报记者,正规导游需要所属关系,因此许多导游寻找合格的旅行社和服务机构,把导游证挂在那里,每年支付一定的管理费,对方负责导游的年审等服务,这些导游是哪个北京旅行社
专门负责出国团的领导要求更严格。 首先,只有有出国资格的旅行社和有劳动关系的人才能报考领导证书。 另外,年审需要所属旅行社帮忙进行。 其次,一些出国社会要求领导人只为自己提供专用的服务。 另外,由于一部分出国公司业务量少,允许领导在空闲的时候帮助其他社团。
导游先对旅行社说“买集团”。
一家旅行社的管理者告诉北青报记者,正式合同指南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有确定的工资体系,包括加薪、团补助金、五险一金等。 另一方面,捐赠的导游没有工资和团体津贴,有些导游企业有助于购买基本保险,但导游为了支付一定的管理费,说“羊毛出在羊身上”。 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旅行社不再向导游投保。
可靠的导游和打工导游经常遇到“零负团费”的问题。 “零负团费”团是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以比价格便宜的价格组成的团。 旅行社从导游那里榨取利润,所以每头把集团卖给导游,导游为了有集团付钱给旅行社买集团,在购物和绑定商店时的回扣上获得收入。 另一种情况是旅行社在旅游盛行的季节匆忙缺乏导游,那时旅行社会根据导游带的数量和质量给导游一定的报酬。
曹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团费已经比团费便宜时,产生了“零负团费”。 而且,每个组的导游没有基本工资也没有保险。 买了组合之后,压力很大,所以拼命带游客去商店买回扣,这是近年来“坏导游”事件相继发生的理由。
导游的工资构成比较多,杂七杂八的“头寸”因地区而异。
不同类型获得收入的方法不同,收入水平的差异也非常大。
与旅行社正式签约的导游有自己的固定工资,工资水平不低。 以曹先生为例,每月基本工资1000多元,五险一金,带团时间序列根据远近有不同金额的补助。 “长线团的收入比非常高,通常根据团的规模、天数、游客数量给予补助。 ’曹先生说,6日到7日的泰国旅游通常有1500-2000元的旅游。 欧美的长线很辛苦,旅游费用很高。
“我现在拥有欧洲团第一。 是中长期线路。 收入也很高。 一个月的收入一共在两万元到三万元左右。 曹先生说,要组建一个有欧美长线的小组,不仅员工年数长,经验丰富,而且经过旅行社的评定,有资格。 那个员工也很辛苦。 “出国的话经常没有导游,所以我必须一个人承担领导和接地导游的全部工作,负责和司机的信息表达、说明。 曹先生说长线大块拿来了,几乎要虚脱了。
但是,市场上“漂浮”的导游在增加。 他们向旅行社的采购集团支付“首付”。 曹先生说,“人头费”通常由集团全体的人数组成,客户的客户购买能力不同,“人头费”相应不同,从经济发达地区例如上海、广州的集团支付的“人头费”有点高,经济发达地区的集团“人 “我以前买过云贵川地区的集团。 一个60元的“头费”,30个付了1800元。 曹先生说。 旅游的食物和住处几乎没有回扣,是旅行社事先预约的,回扣首先是购物的一环。
既然正规合同的导游收入很高,为什么那么多导游不签约呢? 业界相关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其实不是导游不想签约,旅行社为了降低价值成本,不希望“养”那么多导游。
回扣不仅在导游那里,在旅行社也在“授予”的店里上调。
“到了五一、十一黄金周,大家都把矛头指向导游。 这其实不公平。 我们的方法是旅行社授予的,因为我们也赚钱。 曹先生说,不论国内还是海外,进店买东西都有回扣。 另外,拿回扣的不仅是导游,旅行社也可以实际从中提取。
“购物点的退货多少是旅行社的行为,与导游无关”曹先生说,这些海外、国内,导游都是按照旅行社的意愿带着游客进店的。 回程的比例也是旅行社和购物点约定的。 另外,不仅导游有回去的地方,旅行社自己也有。
相比之下,国内购物的退货点比海外高得多,“虽然不到50%,但已经非常高了。 ”。 曹先生说。 但是,如果整个集团的游客不买东西,而这个集团是导游自己花钱买的话,导游真的会失去钱。 而且,这种情况其实很普遍。
“现在的导游生存环境很差。 ’曹先生学习了旅行专业。 当时在一起的同学中,现在来了好几次。 “我学了这个专业。 这个领域表面上是朝阳产业,但是现在没能让很多人看到希望,中途就放弃了。 ”。
行业内的对话
导游薪酬制改革不太容易宣传
对话者:小曹(化名)某旅行社的导游
北青报:国家旅游局等部委最近共同发表了《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 第一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了导游报酬制的改革。 这对你们来说是好消息吗?
曹先生:我觉得导游报酬制的改革不太容易宣传。 这里面的根太深了,主意不错,但现实不太简单。
北青报:为什么不能宣传? 你觉得有那些障碍吗?
曹先生:新《旅行法》的初衷也想规范这个领域,但现在并没有那么多问题。 导游的报酬问题也谈了好几年,几乎每年都提出,但是提出来了就做不到。 领域里有很多不作为的问题。
北青报:《意见》中还说:“旅行社正在探索建立对游客自愿支付的导游的高质量服务奖励机制”,这使很多人解释说“小费”有可能“合法化”,但这将使导游的收入
曹先生:小费在海外是合法的。 这是对导游和司机服务的回报,但在国内没有这种意识,没有人可以自愿支付小费。 我们个人也谈过这个问题,大人物认为不付“首付”就成阿弥陀佛,不敢将小费合法化。
北青报:报酬制的改革很难走,小费的合法化也很难,你认为改革还有路吗?
曹先生:导游报酬制的改革最重要的是阻止恶战苦斗。 旅行社不要再降价销售了。 这是基本。 此外,应该提高导向领域的门槛。 导游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一个城市的名片,知识储备,综合素质应该不太低。 如果能真正消除“零负团费”,导游团队的素质应该会提高,领域整体状况会慢慢变好。
内存
近年曝光的导游强迫游客购物。
今年五一,云南女导游骂游客的视频在网上被热传了。 在视频中,女性导游对一部分游客的费用便宜和一部分游客没有消费感到生气,说了“不要脸,对不起”等激烈的话,要求到了下一站必须购买黄龙玉、烟囱、化妆品等。
2 .年8月,游客梁某等6人不想参加导游推荐的自费项目,因此被迪庆香格里拉中青旅行社有限责任企业导游张涛(自称“阿布”)强制下车,废除了游客持有的旅行合同。
3 .年7月,《黑导游》孟某带游客去八达岭长城和十三陵,经过6个购物点期间,强迫游客购物。 由于游客没有达到购物的要求,司机不会中途开车。 游客要求开始发车,但被导游骂了,拿着刀开始威胁游客。 在车内,一个男人骂对方,威胁说“我要杀了你”。
4 .年7月,香港导游李巧珍(《恶女珍》)用语言威胁内地旅客购物的短片在内地热播,挫败了香港旅游业的形象。 结果,涉事旅行社公开道歉,“恶女珍”也永远不会被使用。
5 .年5月,乒乓球名将陈佑铭去香港旅行时,被迫与当地导游争吵,因心脏病香港猝死。 这个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香港旅游业协会严厉规定:“导游强迫旅客购物,严重违反的导游和旅行社被吊销执照。
文/本报记者赵婷婷
专家的观点
“意见”进步了,但还不够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认为,《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关于小费的说法已经进步,但还不够,政府应该进一步确定小费的合法地位。
“虽然被称为‘对导游高质量服务的报酬’,但不能说是小费。 ”刘思敏说,小费既是游客对导游高质量服务的报酬,也是导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比如在欧美,导游的收入首先是小费。 只要我为你服务就应该给小费。 如果不是我的服务不好,只应该给高质量的服务小费。
刘思敏认为,为了真正提高导游的服务质量,导游报酬制度的改革非常重要。 他建议政府应该确定小费的合法地位,而不是这种“意见”中的“害羞”提法,舆论也应该加以鼓励和诱惑,建立导游服务和小费的正常关系,保障导游收入,提高服务质量 图标创建/面包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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