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将于12月1日启动“许可证分离”试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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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文藻)你想创业吗?首先,你必须有两把“钥匙”——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如今,很容易得到一张“照片”,但“证明”的过程仍然很复杂。为了进一步消除“无准入”现象,让企业更方便地获得营业执照,尽快正常经营,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许可证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四川FTZ正在完善最终实施方案,将从12月1日开始进行“许可证分离”试点改革,这意味着未来四川FTZ的行业准入规则将更加简单透明,企业启动将更加便捷。
记者了解到,试点改革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将所有涉及企业的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项目名称、设置依据、审批级别和部门等。;名单以外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违规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获得营业执照后可以独立经营。此外,审批项目可以免除,优化服务可以简化。对于所有涉及企业的营业执照事项,改革将从四个方面进行:直接取消批准、将批准改为备案、履行通知承诺和优化批准服务。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523个项目中,13个项目直接取消审批,8个项目变更备案,60个项目告知承诺,442个项目通过减少材料和时限、延长或取消有效期等措施优化审批服务。
如不再需要设置的企业的营业执照事项将直接取消审批,市场机制能够得到有效监管,行业组织或中介组织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并能够通过过程中和过程后的监管得到有效监管。对于涉及企业的可以取消审批的营业执照事项,如果企业需要及时主动提供相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和维护公共利益,应当将审批改为备案。
我们将全面实施通知承诺制度。对于确实需要保留的营业执照事项,企业将做出符合营业执照条件的承诺。相关主管部门如能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行为,并通过过程中和过程后的监管有效防范风险,将落实通知承诺。企业自愿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应当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企业承诺具备营业执照条件的,可以在取得执照后开业。企业不具备营业执照条件,但承诺在取得执照后一定期限内具备营业执照条件的,在符合营业执照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业。
同时,优化审批服务,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落实承诺通知条件的企业的经营成本。
标题: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将于12月1日启动“许可证分离”试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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