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府服务满意吗?人们给出“好的和坏的评论”
本篇文章1040字,读完约3分钟
近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福建省政府服务“好与坏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相关规定,为“好与坏审查”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今年7月,省审改办发布了《2019年全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管理服务”改革的要点》,提出“建立政府服务“好坏评价”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9月,省数字办和审计改革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服务“一网合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建立行政服务“好与坏审核”工作机制,将“好与坏审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官员表示,这些措施的出台有利于在企业和政府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迫使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办法》明确界定了“好与坏评议”的适用范围,包括各地区、各部门提供政府服务的网上政府服务平台、政府服务移动端、实体政务大厅、服务点提供的应用型政府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服务项目管理、服务流程、服务效率、服务便利性、政府服务平台的便利性和完善性、服务态度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等。
有五个评价等级: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评估师通过网上和网下政府服务渠道做出“好的和坏的评价”。如果服务对象在收到服务后的7个自然日内未能做出评估,则默认为“满意”。除12345便捷服务平台外,其他评估渠道生成的评估数据应实时收集到“优劣评估”系统中。
当事人应当实行实名制评估,各级政府服务部门和政府服务机构应当严格保护评估人员的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评估人员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省数字办将在全省范围内构建统一的政府服务“优劣评估”系统,引导省级政府服务机构实现省级实体政府服务大厅(窗口)、政府服务系统与省级“优劣评估”系统的对接,收集全省“优劣评估”数据。各地区、各部门可以通过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终端评估、代码扫描评估、短信评估、电话评估等方式进行评估。
省审计和改革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全省的“好与坏审查”,并制定全省统一的“好与坏审查”指标体系。各级政府将政府服务的“好坏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各单位将把评估结果纳入相关人员的年度考核。政府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好与坏评估”工作,并建立教育问责机制。承办部门所属的政府服务中心或部门认定评估不良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在服务评价中排名较低的工作人员应限期整改。整改无效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纪律规定追究责任。(记者王永珍)
标题:福建:政府服务满意吗?人们给出“好的和坏的评论”
地址:http://www.zyycg.org/jscx/2126.html
免责声明:中国企业信息网为网民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中国企业信息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