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看制度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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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法则的“三字诀”
一方面,有些人把制度化搞得很先进。另一方面,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他们的困难名词背后的“制度化”思维其实很简单,即不断引入一些先进的系统。然而,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虽然企业制定了各种“完善”的规章制度,但不知何故,它们不会名存实亡。而他们告诉你的无非是“不完美”或“继续改进”,或被认为制度不严格,这是引用经典,说的儿子的一个大将军在朱元璋造反派在元末违反了禁酒,朱元璋被处死不偏不倚,一个铁的军队与严格的军事纪律得到了锻炼。真的有那么简单吗?三国时,吕布严惩那些违反禁酒令的将军们,这激怒了人民,把他们绑在睡梦中交给曹颖。解释是什么?
执法中最难做到的是“积极”、“值得信赖”和“整洁”。桂谷先生说,“回报你的信任,惩罚你的正义,世界总是黑暗的。”。公元前684年,“曹刿辩论”谈到了这个问题。鲁庄公说:“虽然你不能视察一个小监狱,但你必须有感情。”曹刿对他说:“忠诚也可以用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在这里,正直、忠诚和统一被提到决定战争结果的高度。孙子把“言必信,行必果”作为治军的基本原则。
积极-包括法律和制度的制定及其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齐——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任——意味着法律和制度必须清晰明确,一旦公开,就必须明确尊重,不能任意解释,并赢得人民的信任。正义、统一和忠诚是建立法律和制度威信的基本要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被每个人所信服,才能对人们的心灵产生微妙的影响。我们能否诚实、忠诚、整洁关系到一个团队的士气,关系到我们能否在竞争中团结一致。三字策略是相辅相成的前提。不规则的很难聚在一起。如果你不相信,就没有真理。如果你不知道,你会失去信心。任何偏离这种三字诀的做法都会导致赏罚不明、人心不满、法律法规不严,“完美”的制度法规将成为一堆废纸。即使一个完全不为公众所知的家庭教师是真实的,忠诚的,整洁的,困难也远远超出了普通人的想象!
“如果你不审时度势,你就会从宽严相济。”
成都武侯祠有一句著名的对联:“如果你能攻击你的心脏,你就会从对面消失,你就会知道自古以来士兵就不是好战的;如果你不审时度势,你就会犯宽严相济的错误。以后,你要好好想想舒。这是武侯兵法和治国经验的精髓。它要求真实、忠诚和整洁的高标准。这不仅仅是“严格”这么简单,还有一个“评估”的权衡问题。孙子云:“治乱,计数;勇敢,潜力也;强弱,形也”,善用形势,赏罚分明,存一颗心!严格,当它严格,当它宽,当它宽,它是合理的,使每个人都可以感到稀疏和不泄漏,并最终达到“攻击心脏”的状态成功-如果有人真的害怕正式的规则,那么就没有市场的“潜规则”。诸葛亮在历史上有赏、罚、活、杀的权力,但他深知“重刑在于谏,而不是恣意赏罚,而是过分自大”“知兵”代替“好战”,“知赏罚”代替“善赏罚”,“那些对刑事管理严格而没有怨言的人,用他们的意图来说服明。后来柳宗元在《论刑罚的裁判》中说:“惩恶扬善者,不在他;惩恶扬善者,也在他。”“古圣先贤的制度与法律的辩证关系历来十分透彻。很明显,我们今天的企业所面临的许多问题和麻烦,本质上是由于放弃了这些古老的不变定律。
马谡丢了街亭,陷蜀军于险境,又知道自己有罪,所以就死在地上。操曾遣夏侯惇引十万兵来攻新野,却犯了罪。他不听李典的劝告,鲍旺坡几乎被诸葛亮歼灭。夏侯惇狼狈逃回许都,见曹,欲斩之。根据军法,他们两个都应该被斩首。诸葛亮是马谡之父马良的密友,也是马谡的父子。蒋琬对诸葛亮说:“天下不安定,不杀贤士,岂不可惜?”人们也建议避免说情。这种“审查”如何判断法律?
马谡走前,诸葛亮当面嘱咐他说:“当朝进村。”战略目标显然是进攻魏军,骚扰蜀军粮道咽喉。他派小心谨慎、实战经验丰富的王平帮助他躲避危险。后来,他派更多的士兵去预设埋伏,认为他是在协调,谨慎和善意!马苏临阵退缩,但不服从约束。他死了,为了变得聪明而改变了教条。这完全不同于“你不会接受你在国外的生活”的原则,而且这种风在军队里不会持续很久。诸葛亮权衡利弊,“审时度势”。结果,“严肃军纪”割断了马谡的眼泪。马谡缺乏独立带兵经验是诸葛亮的一大错误。因此,他呼吁减少三级和三年的惩罚,以惩罚自己的不当雇用,并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不仅是真实的感情,而且还有说服人的效果!曹操不知道荆州的实际情况,所以派夏侯颛去攻打新野,目的是试探荆州的实际情况,但没有给出具体的作战命令。夏侯的进攻只是暂时低估了敌人的粗心大意。相反,这次惨败对于曹操认识诸葛亮,正确判断新野的军事实力是非常重要的。兵家输赢是常事,曹操只训斥夏侯惇:“你从小就用兵,难道你不知道在狭窄的地方防火是必要的吗?”原谅它。
诸葛亮和曹操都得到了“以平谏明”的精髓。可惜那堆“完美的”军事法律体系,完全无法鉴定判决,静静地躺在记录上;马谡和夏侯惇的生死杀赦,都在诸葛亮和曹操的心中认定“审时度势”!很少!企业制度化的实质在于处理那些被割据者的日常事务,而不是如何“完善和推进”具体制度。
“理发的权利是第一位的”
曹操在攻克张绣时,制定了“砍头践踏麦田”的规矩,不料他的坐骑被吓得践踏了麦田。在危难中,他会自杀以维持法律和秩序。谋士很快制止了这种行为,他说《春秋》中“法律不尊重人”。曹操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显然,他并不乐意接受腐败的儒家思想送来的这顶高帽子。话虽温和,却鄙夷道:“圣人虽言,吾自有法,弃之。我为什么要为公众服务?”“虽然我今天是大军,但不方便受罚。我有权理发并带头。我消灭张绣后再讨论这个问题。”首相被判“死缓”!谁敢违反规则?因此,武装部队站在尽头,他们都遵循军事命令。曹操此举常被斥为“曹植的骗局”。我认为他处理得很好,避免了自我约束的做法,并重申了军纪的严肃性。那时候,在战前,三军总司令会不会因为踩了一块麦田而被斩首?如果你不砍头,法律就会失效。为什么其他人要因为违反它而受到惩罚?
然而,这一案例也表明,曹操的立法是无止境的,这与“义”的宗旨相违背。事实上,践踏麦田不是犯罪。今天的企业家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制定规则。该系统应该合理和适当。考虑到各种条件,“合力”应该有一个坚实的可执行基础。一旦制定了规则,没有人会认真对待未来的规则。
官渡之战消灭了袁绍的主力后,许都的许多人都偷偷地从袁俊的书信中与袁绍交换了信件。请逐一检查他们的名字,接受他们并杀死他们。操曰:“少壮之时,吾尚不能自守,何况诸人?”别看它,它会把信烧掉的。依法与敌国通奸是很难原谅的。但袁绍被灭后,曹操成为最强大的军事力量,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人只是动摇分子,军事和政治形势的变化为争取这些动摇分子的转变提供了机会。焚烧信件不仅能显示仁慈和慷慨,还能让这些人对自己的动摇和背叛感到羞愧和感激。今后,类似的内部摇摆不定的事情不会再发生了。这就是“加深”鬼谷的技巧。此外,杀害这么多人被广泛牵连,这增加了仇恨,是有害和无用的。根据杀戮和杀戮的法则,宽恕也是有原因的。如果有人在战争最激烈的时候与敌人合作,他们会杀死并阻止叛逃者。证词相同,但时代不同,惩罚严厉但不严厉,宽但不垂直,不受教条的限制,重点是黑暗的人的心。曹操精通法度阴阳变化,真的很受欢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当时的形势不足以阻止颠覆年轻共和国的势力。然而,在重典下,有很多人因为应该被杀死的罪行而被判死刑。如果他们都被杀了,这就违背了劝导和缓刑的道德。毛泽东谨慎地提出了“死缓”的建议,这是一个从那时起就被用作犯罪名称。这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独特的创造,类似于“第一次理发”的理念。
一般规则和最高规则
通常,“法律”的含义有两种含义:第一种是指一般标准,广义上包括规则、规则、法令、制度和条例等。;二是遵循“至高无上的法则”,如“人遵循土地的法则,土地遵循天道、天道和自然的法则。”文化是不可能存在的,它属于精神和法律层面。一般规则从属于最高规则。例如,网络协议是网络的一般规则,但是当病毒程序入侵时,如果你分析这些程序,你会发现它们完全符合网络协议编程规则,也就是说,它们根本不是“非法的”;但是站在最高的原则上,如果你不清除它们,你将摧毁计算机系统。从一般原则来看,曹操是“非法的”,应该斩首;但是,站在法律的最高层面上,必然会导致曹军的群龙无首,具体情况非常特殊和复杂,所以我们应该按照最高原则仔细权衡。“只要不违法”或“只要不违反制度”,这句话有问题!有多少侵蚀企业身体的病毒可以以假法律的名义使用!“如果你不审时度势,你就会犯错误。”它确实指出了诚实、整洁和值得信赖的关键点!
“至高无上的法律”是上面解释的“道”,现在仍然是深夜。具体的规章制度必须按照这种更高层次的规律来制定和灵活运用,这就是法生于道。
至于在立法实施过程中判断形势的不可捉摸性,古代圣贤有一句格言:“圆或方,阴或阳,好或坏,以改变一切”。例如,在那些平庸的官员眼中,曹操难道不明白“法治”纯粹是“人治”吗?因此,顾贤说:“如果你不明智,你就不能用正义来维持你的家庭,你就不能用道路来维持你的国家。”听道的人知道审时度势的机会,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佛教般若境界“以变论道”。对于在企业制度化过程中的体现,最高准则是将员工行为引入“企业”。
如果一些“平庸的官员”掌握了“审时度势”的隐性弹性,他们要么陷入制度的极端化,杀死曹操,杀死夏侯惇,杀死所有暗中与袁绍有联系的人,这类似于“电脑量刑”,这是合法的,不合理的,似乎是直截了当的,暴力的;或者是对曹操、诸葛亮“审时度势”的艰难操作的粗浅认识,使他们觉得法律和制度只是一根橡皮筋,可以随意玩弄,制度会被长期侵蚀和抛弃,陷入另一个极端。事实上,许多企业规章制度的根源在这里流于形式。管理者或死抠制度的规章制度;或者根据自己的好恶上下左右,玩弄权术。大责任与小调查、小责任与大调查、无责任与无责任,所有这些都以无序的法律和企业而告终。“不审时度势,宽严相济”,这与时下流行的“法治”理论完全相反:“法,仪耳”将灵魂运用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与诸葛亮、曹操等听道之人绑在一起,就像关羽的利刃吓退了敌人,但对别人来说,可能还不如一把火棍。
近年来,一些西方法律观念已经在社会上流行起来,如“法律不会感情用事,也不会自私自利。”“作为一种内在的、默默的作用力,就像空的空气和阳光一样”,“现代社会的标志是人们生活在法律之中”。事实上,这些思想影响了企业制度化的进程,使一些企业错误地认为升级管理等同于繁琐而苛刻的系统细化。制度是由问题引导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所以规则越来越多、矛盾、脱节和冲突。对于新出现的问题,没有相应的规定依据,空钻井系统的潜规则越来越差。《庄子·渔父》中有一个“恐影恶迹”的典故:一个人害怕自己的影子和脚印,所以他跑去试图摆脱它们。但是他走得越快,脚印就越多,影子像幽灵一样跟着他。他太害怕了,以至于他认为自己仍然走得太慢,所以他不停地跑,最后筋疲力尽而死。这个人不明白“静与动是相互根植的,保持安静要刹车”,“愚蠢也很尴尬!”。世界正在迅速变化,新的问题和新的制度相互交织在一起。这些西方法律概念,由于没有触及“审时度势”这一最现实、最核心的问题,似乎缺乏对人类建立秩序的实践历史的常识性理解,违背了治理的永恒规律,具有制度永恒运动的幻觉和法治的乌托邦。如果企业把制定和执行复杂的一般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自己的目的,也就是说,它的标准只能是做一个死而复生的“平庸的官员”,而不是一个“有名的官员”!仍然找不到管理的“北”。
标题:透看制度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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