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节能和新能源车减免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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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第一批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从2012年1月1日起,节能汽车车船税减半,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节能车辆和船舶车船税减半征收;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和船只免交车船税。同时,通知规定了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认定标准,其中综合工况下油耗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为节能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均为新能源汽车。
从此次发布的第一批目录中可以看出,在车船税减半的节能汽车目录中,江淮通用、岳跃、比亚迪f3、g3、奇瑞qq3、a3等自主品牌榜上有名,但一汽-大众仍是入围最多的,共有高尔夫、宝来、速腾等7款车型。在新能源汽车的榜单中,大多数入围车型都是纯电动和混合动力商用车,只有红旗、吉利和比亚迪的混合动力车型入围。
标题:三部门:节能和新能源车减免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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